趁著房價回落,一位朋友終于在心儀很久的小區買下了一套二手房。相比之前價格的高位,房主降價20萬元,朋友很高興,覺得自己等了多年沒買房,這下“抄底”成功了。 這位朋友原本覺得首付應該很寬裕,但所有手續辦下來,卻發現手上的錢捉襟見肘,最后還借了幾萬元才拿下房子。雖然房款降了20萬元,但貸款的銀行要求首套房貸首付也要四成,1.1倍利率。過戶的時候,又趕上北京市上調二手房過戶指導價,大大壓縮了避稅的空間,營業稅又多交一大筆。在房地產調控的背景下,所有的稅費都全額征收,銀行利率也處在歷史高位。如果算大賬,相比不調控的時候,不僅首付壓力增加了,整個購房支出增加的也遠不止20萬元。 嚴厲的房地產調控下,房價終于“合理回落”,但朋友的購房支出和壓力卻反而增加了。這讓人不得不產生疑惑,房地產調控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短期讓房價“合理回落”,長期讓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都是房地產調控的目的。但是,樓市調控的根本目的,應該是更好地發揮市場的作用,讓更多普通老百姓可以通過買房來改善住房條件,這也是我們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房地產市場的初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最近表示,2012年繼續堅持調控,在繼續遏制投資投機型需求的同時,也要支持居民的合理購房需求,優先保證首次購房家庭的貸款需求,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一定要”體現優惠政策。 這句話被一些人解讀為房地產調控有可能要放松、要轉向。其實不然。“支持首套房購房需求”一直是房地產調控所強調的,只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部分城市出現了矯枉過正的情況,使一些首套房、改善型的需求也遭到“誤傷”。主管部門的這種表態,就是要改善這種狀況,要讓朋友這樣的初次置業購房者更真實地感受到房價回落帶來的好處。這種表態并非意味著調控要放松,反而,只有合理的需求得到支持,才能更有力地遏制不合理的需求,成為堅持調控的底氣。 現在,樓市調控的效果和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掛鉤,和一系列數據指標掛鉤,這固然是強化調控的一種手段。但是,調控的目的絕不僅僅是為了政績、為了指標,更重要的是為了讓普通老百姓更好地通過市場來解決住房需求。因此,在堅持樓市調控方向不變的同時,有關部門應當考慮如何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節奏,在操作過程中做更細致的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避免“一刀切”,避免對合理需求的“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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