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交通運輸部公布收費公路調查摸底結果顯示,截至11月11日,除西藏外,中國30個省份收費公路累計債務余額近2.3萬億元,2010年,全國收費公路共收費2859.46億元。 2.3萬億元是什么概念?以去年8萬多億元的財政收入計,2.3萬億元要占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強,這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無論如何,若從上述公布的兩個數字來看,收費公路結束收費的時間還是有盼頭的。2859億元的年收費額即使不增長,大約10年后,收費總額也應該能夠抵消現有債務余額加上10年的管理費用。然而,現實情況沒有這么樂觀。 請看數字:安徽省去年收費公路收費額為94億元,其中用于還債的錢不到54億元;河北省去年公路收費203億元,其中只有101億元用于還債;廣西去年公路收費66億元,其中用來還債的只有30億元;北京去年公路收費為59.77億元,其中20.14億元用于償還利息,但是貸款本金卻只償還了5200萬元,債務余額仍高達439.23億元……這就是說,收費公路收上來的錢,相當一部分沒有用于還債,而是用在了“其他”方面。 公路當然要維護、翻新、管理。但是,上述“其他”方面所“消耗”的巨額費用,顯然遠遠超出了正常所需。媒體曾披露,河南省有一段不到百公里(98.8公里)的收費公路,其管理單位有403名職工,必須說明的是,這403人中,尚不包括保安和后勤人員;溫州蒼南一個二級公路收費站,有職工113人,其中68人竟有事業編制;而上市公司寧滬高速,逾90%以上的員工沒有大學學歷,其人均稅前年收入達到10.5萬元……真是古有“靠山吃山”,今有“靠路吃路”。 上述現象的存在,其原因在于政府主管部門對收費公路收費現狀的心安理得,忘了自己的角色。公路尤其是國家級、省級公路,是典型的政府所應提供之公共物品,建設和維護費用是財政支出中的應有項目。修路,由政府行為變為商業行為,由財政支出項目變為商業貸款項目,當然有其特殊的歷史與現實原因。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的飛速增長,這種原因已經成為歷史的陳跡。結束貸款修路的歷史,進而結束公路收費的歷史,是必然的選擇。 公路收費實則是向公民的“二次征稅”,“誰用路誰交錢”的邏輯扭曲了公民與國家、公民與政府的關系。關鍵在于,政府主管部門的角色錯位和失責,使得在如今的收費模式和還債模式下,形成了得益于公路收費且為公路收費“合理化、長期化”“鼓與呼”的利益群體。這個群體,希望把暫時變為永久,反對任何在短期內結束公路收費的做法與想法,成為交通制度改革與正;恼系K。(摘編自光明網評論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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