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針對當前引發社會關注的一系列財政熱點問題,11月14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集中解答。對于媒體報道的部分單位年底亂花錢現象,這位負責人說,要堅決制止“年底突擊花錢”。
對一些地方出現年底突擊花錢現象,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分析指出,主要原因是,在每年3月全國人大批準中央財政預算之前,項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續性項目按一定的比例預撥部分資金,新增項目大都是在預算批復下達后才開始支出,這樣就使一些資金延后支出。此外,項目前期準備階段資金需求量小,實施階段資金需求則明顯增大,相應的資金支付也是前少后多等等。其實,部分地方出現年度突擊花錢現象,除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的原因外,更重要原因是,有些地方擔憂上一年度花錢少了會影響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制。
其實,即便有些地方擔憂不花完本年度預算或會影響下一年度預算編制,只要政府花錢行為真正是公開透明的,部分地方出現的年底突擊花錢現象就依然可以得到遏制。年底突擊花錢,實際是在浪費納稅人的稅款,如果年底突擊花錢行為被公眾發現,必定會受到社會輿論的批評與抨擊。從這個意義上說,正是因為當前多數地方政府花錢不透明,政府花錢行為缺乏來自社會與公眾的有效監督,才導致一些地方為保證下年度能夠獲得充裕的預算資金,年底突擊花錢。
另外,年底突擊花錢現象,也與腐敗存在關聯。一些地方為了保證來年預算充裕縱容部分單位突擊花錢,于是某些政府工作人員利用這種現象,在包括政府采購在內等項目花錢上故意“買高不買低”,從競標者與供貨商處獲得私利與好處。如長沙市海韻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榮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認為,湖南省某些部門在去年一起政府采購活動中所以出現“買高不買低”現象,是因為背后存在潛規則與腐敗。
正因如此,部分地方年底突擊花錢現象要能真正得到制止,一方面需要如財政部門所表示的進一步健全各單位部門預算執行管理制度,完善預算支出責任制度,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不斷提高預算支出執行的及時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推進政府花錢公開透明工作力度,讓政府花錢行為真正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形成民眾對包括政府采購在內各類政府花錢行為的有力制約。如此,才可能切實有效地杜絕部分地方年底突擊花錢現象出現,在更大程度上節約財政資金與納稅人稅款,并進一步促進反腐敗斗爭與黨風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