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保密局,聯合通報了泄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的辦理情況。今年2月,在有關部門先期調查的基礎上,檢察院對泄密案正式立案偵查,已立案偵查6件6人,其中包括原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孫振,原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另外4人均為證券從業人員。目前,孫振、伍超明兩人已因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分別獲刑5年、6年。 近年來,我國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提前泄露,甚至多次被境外媒體“猜中”。最極端的是,自2008年到今年6月,路透社7次“猜中”月度CPI數據。宏觀數據“泄密門”集中爆發于去年6月,在統計局正式公布當年5月經濟數據之前:6月9日路透社就刊發文章稱:在當日召開的某券商會議上,一位中國政府官員就透露了5月出口數據和CPI增幅,這與隨后兩天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幾乎完全一樣。這一事件掀起了反泄密風暴。 《統計法》明確規定,“統計數據依法公布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泄露國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保守國家秘密法》《刑法》也都有嚴格規定。 然而,近年來泄密事件卻屢見不鮮。除了前述的“大事件”,有資深記者披露了兩樁小事,可從側面反映問題之嚴重。2007年他采訪一位北京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問:“你對即將發布的上月CPI有何預期?”該教授的回答居然是“你作為記者還不知道啊,一周前數據就已經在圈內傳開了啊。”2008年,一位教授在某經濟論壇上頗為憤慨地稱:在宏觀經濟預測上,他之所以輸給另一位專家,是因為后者跟職能部門聯系得好一點。這兩樁小事的真實性尚待推敲,但作為一個浸淫于財經圈的資深記者,不難從學者、專業人士的言語之間“嗅到”泄密的味道。 國家保密局副局長杜永勝稱,泄密背后有利益驅動:有的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指導其買賣股票、謀取利益;有的通過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講座、懇談會,獲取高額的講課費。《中國經營報》7月2日的報道也證實了這一說法:在國家統計局公布季度經濟數據前,按照往常慣例,一些國內大型券商分析師會約上在政府部門工作的朋友吃飯聊天或者內部座談,如果運氣好,就能問出主要經濟數據;只是在今年7月的“風聲鶴唳”中,財經部委的“達人們”才高掛“免談牌”。 可見問題不止出在一兩個官員身上,而是形成了一種小氣候,乃至灰色產業鏈。即使是孫、伍二人于今年三四月間被抓捕之后,經濟數據“走光”還時有發生——今年6月14日國家統計局公布5月份CPI是5.5%,但早在一周前彭博社和國內四家券商已經發布5.5%的預測。 某些官員通過“講座”“指導”等形式,向金融界泄密,獲取不正當利益,不僅涉嫌泄密,還涉及腐敗問題,這需要由檢察機關嚴厲追究,不能讓“泄密的鼴鼠”避重就輕,只被追究泄密犯罪。 最高檢已經表態:將繼續保持打擊泄密案件的高壓態勢。可以預見,在嚴厲打擊黑莊、老鼠倉、上市公司報表造假、假審計等金融違法之后,國家將開始嚴厲打擊“泄密的鼴鼠”,開展經濟統計數據的反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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