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后,全球貿易保護主義進入高發期。對中國而言,“十二五”可能成為改革開放以來遭受貿易保護主義影響最嚴重的時期。貿易保護方式、涉及的主體及其產業和領域都將出現新的變化,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國內經濟政策及經濟體制將產生較大影響。
1、相對金融危機發生前幾年而言,全球貿易保護主義將進入一個高發期。
從歷史經驗看,當全球經濟保持較快增長時,貿易保護整體呈減少趨勢,反之則相反。在我國“十二五”時期全球經濟增速相對放緩,經濟增長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和波動。
特別是發達國家經濟復蘇較慢,面臨較大的就業壓力,有較強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動機。發展中國家雖然受金融危機影響相對較小,但面臨中長期工業化和農業勞動力轉移的艱巨任務,就業壓力長期存在,同樣也有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動機。
2、經濟全球化在曲折中向前發展,貿易保護主義仍處于可控范圍內,爆發大規模貿易戰的可能性不大。
首先,自由貿易的趨勢不可逆轉,貿易已經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其次,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認識到維護自由貿易體制,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符合各國的切身利益。第三,國際分工的趨勢不可逆轉,每一個國家都很難在完整的產品鏈上獨立完成。第四,多邊貿易體制對貿易保護主義形成了一定的制約。
3、經濟刺激政策帶來的落后產能將成為滋生貿易保護主義的重要因素。
各成員國為了應對金融危機而采取的刺激政策雖然是為了保障就業和企業的生存,是短期的措施,但實施這些措施的結果是造就了一些不具競爭力的企業,導致了落后產能,在未來經濟恢復期這些沒有競爭力的利益相關方會構成貿易保護主義發展動力。
4、發展中國家日益成為貿易保護措施的主要發起者,但發達國家發起的貿易保護措施所涉金額仍遠大于發展中國家。
金融危機之后的一個顯著特點在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等發展中國家發起的貿易救濟措施數量增長幅度要高于發達國家。雖然發達國家所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數量并未有明顯增長,但所涉及的案件金額要遠高于發展中國家。
5、以應對氣候變化為名的貿易保護可能會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新形式。
應對氣候變化已逐漸成為后危機時代全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后,一些發達國家以應對氣候變化為名設置貿易壁壘的步伐加快,成為新一輪貿易保護風潮中引人注目的新特點。
1、“十二五”可能成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遭受貿易保護主義影響最嚴重的時期。
一方面,金融危機后是全球貿易保護主義顯著抬頭的一個時期,另一方面由于近年來我國對外貿易一直保持較快增速并已成為全球最大出口國,加之中國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經濟大國,無疑將成為其他經濟體實施貿易保護主義最集中的國家。
隨著中國經濟快速崛起,西方大國、尤其是美國出于自身戰略利益考慮,企圖從戰略上遏制中國經濟發展。其中對華采取貿易保護主義、限制我國產品出口,就是經濟遏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興大國和發展中國家和我國競爭追趕關系日趨明顯,對中國快速崛起持謹慎態度,也有對華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動機。
2、我國遭受貿易救濟、技術性貿易壁壘繼續保持高發態勢。
中國遭受的貿易救濟措施無論是數量還是涉案金額,都明顯呈現高速增長的趨勢。技術性貿易壁壘涉案金額將持續上升。雖然近年來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貿易措施數量逐漸增加,但從金額來看,在技術壁壘領域對中國企業出口影響較大的國家和地區排在前五位的是歐盟、美國、日本、俄羅斯和拉美國家。
3、受美歐貿易保護影響的主體逐漸從中國內資企業擴展到我國港臺和日韓等外資企業甚至美歐本國在華投資企業。
一般而言,美歐在對華發起貿易保護時,更傾向于針對中國的內資企業。在中國企業提出應訴的情況下,對中國不同的所有制企業也是區別對待的。以往主要針對中國內資企業,但近年來越來越多地涉及外資甚至本國在華投資企業。
4、美歐對華實施貿易保護的產品從紡織、輕工等傳統產業逐步向鋼鐵、有色、化工等重化工產業以及新能源、電子信息等高技術產業擴散。
2008-2009年,在美歐對華反傾銷調查案中,鋼鐵類產品占據絕大部分份額。除此之外,涉及機電、化工等類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所占比重有明顯上升趨勢。而紡織、箱包、玩具等勞動密集型產品所受發達國家的反傾銷調查所占比例已下降到10%以下。同時,美歐均已開始對中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發起貿易保護。
5、美歐對華實施貿易保護的領域從具體產品日益擴大到中國國內經濟政策層面。
美歐等發達國家對我國傳統的貿易保護對象多是特定產品和行業,但近年來日益擴大到中國國內經濟政策領域。除了在人民幣匯率、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上加大施壓力度外,又對中國的自主創新、政府采購政策頻頻發難,認為中國的自主創新和政府采購政策阻礙其產品出口到中國。
6、我國可持續發展政策可能引發新的貿易摩擦。
近年來我國開始對部分稀缺性資源、戰略性產品出口進行必要的限制,如征收出口關稅、出口數量限制等。美國、歐洲等一些國家就此向WTO起訴,成為我國對外貿易摩擦的一種新形式。
1、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影響。
未來我國和發達國家在產業層面的沖突發生較大變化。金融危機后發達國家“再工業化”正好與我國產業和貿易結構升級過程交織在一起:一方面,我國產業和貿易結構將向目前發達國家具有優勢的產業升級;另一方面,新興產業是我國和發達國家都競相發展的重點產業,我國與發達國家在新興行業中多有重疊,將成為未來競爭的焦點。
對我產業實質性損害將加大。在家電、電子信息、汽車、裝備制造等資本技術密集型制造業中,我國對發達國家出口逐步增加,將對發達國家現有產業造成沖擊。發達國家對這些產業采取貿易保護動機大大增強。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我國與發達國家競爭關系也逐漸形成。因此,發達國家對我出口會采取形形色色的貿易保護措施。
新的行業或產品標準將成為發達國家貿易保護的重要手段。在新興產業中,由于產品、服務是新出現的,發達國家較難采取傳統貿易保護手段,但會采取安全、衛生、技術等新手段,尤其是使用新的行業或產品標準作為貿易保護的手段。行業標準在新興產業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下游產業的基礎和產業鏈最高端、附加值最大的部分,利用標準作為貿易壁壘手段對出口影響很大。
2、對我國國內經濟政策及經濟體制的影響。
發達國家對中國加入WTO《政府采購協議》(GPA)提出苛刻條件。歐美等發達國家不僅要求中國盡快加入GAP,而且提出了很多苛刻條件,主要包括:認為中國不是發展中國家,不應享受補償貿易等特別待遇;全面囊括各級地方政府采購實體,甚至超過美國和歐盟GPA市場準入覆蓋范圍的質量水平;列出政府采購中參與采購的所有其他實體,如國企或國家投資企業。
發達國家開始并頻繁使用反補貼措施將對中國的經濟調控手段造成較大制約。反補貼調查比反傾銷調查具有更大的危害,從涉及的產業來看,反補貼調查具有更廣泛性,將涉及所有產業;從涉及的主體來看,被調查的是政府行為,如果說反傾銷只是使中國蒙受經濟損失的話,反補貼更具有政治上的意義,因為一國政府對經濟的控制和干預將受到他國的間接干涉。所以,我國政府對經濟的調控手段將會受到很大限制。
3、碳關稅一旦實行將對中國經濟產生較大影響。
我國出口產品中礦物燃料、化學產品、原料制成品和高耗能金屬制品及一般低端機械設備等產品占出口的比重較高。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美國的“碳關稅”對中國而言是助推新能源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契機,但其負面影響更大。除直接影響出口外,美國對華征收碳關稅還將對中國就業、勞動報酬以及居民福利造成負面效應。
4、從日美貿易摩擦的歷史經驗來看未來的中美貿易摩擦。
與當年的日本相比,我國目前的人均GDP尚處于較低水平,與日美嚴重貿易摩擦時期日本的產業結構尚存在相當差距。日美嚴重貿易摩擦時期,日本已經進入了工業化后期階段,在鋼鐵、汽車及半導體等領域與美國發生了嚴重的貿易戰,對美國當時的核心利益構成了挑戰。目前我國還處于工業化中期,在高新技術等領域尚未形成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產業結構的層次與當年的日本還有相當的差距。
目前中美產業結構互補性仍然較強,真正的中美貿易摩擦還遠未開始。美國最有優勢的是其高新技術產業,自中國進口的紡織、服裝、家具、家電等產品為美國居民提供了很多福利。中國要在美國核心產業領域形成與美國競爭的局面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真正意義上的中美貿易摩擦至少還需要10年的時間才會發生。
應做好應對貿易摩擦的長期準備。盡管中國人均GDP水平較低,但由于大國經濟效應,中國的經濟總量和傳統產業的產能十分龐大,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在某種程度上仍然會對美國形成一定沖擊,再加上意識形態的因素,美國對我已經開始嚴加防范,絕不會等待中國達到當年日本的人均GDP水平時再對中國發動真正意義上的貿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