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國內電子商務界風波驟起。10月10日,淘寶商城將以前商戶每年繳納的6000元技術服務費提高至3萬元和6萬元兩個檔次。另外,根據所經營或者代理的品牌類別不同,商家還需繳納1萬到15萬元的保證金,一旦商家達到一定程度的違約行為,將扣除至少1萬元的保證金。同時,如果商家能通過銷售額和消費者服務評分等方面的考核,將會部分或全額退還服務費。 該新規遭到中小賣家的強烈抗議。11日,數千中小商家采取了極具網絡色彩的抗議行動。它們通過“拍商品、給差評、拒付款”等惡意操作行為對包括韓都衣舍在內的數家淘寶商城大賣家進行攻擊,迫使這些大賣家的大部分商品下架。面對抗議,淘寶網所屬阿里巴巴集團主席兼CEO馬云回應強烈,他稱:“我們相信自己的決定,我們做了最該做的事! 業內人士分析,淘寶此舉也許有一個或者多個目的:通過資金門檻,驅逐商城中實力較弱的中小賣家,留下優質B2C(商家對客戶)的生態資源,提高保障消費者的能力;為阿里巴巴收購雅虎做好資金準備,或為淘寶商城獨立上市做好調整。 淘寶的目的以及中小商家的利益和情感訴求姑且不論,此次事件背后絕非對錯二字那么黑白分明。 以“商城”加“假貨”進行網絡搜索,很容易找到無數關于淘寶商城出售假貨的結果,可見,淘寶商城售假并不是偶發現象。但隨著中國電子商務的成熟和競爭的升級,假貨、欺詐等現象會越來越難有空間,高質量的網上商城是大勢所趨,作為企業的淘寶必須順應這一趨勢。所以,從商城中淘汰一部分達不到標準的商家是電子商務競爭和發展的必然。 可以想見,淘寶商城中的大型商家行為要比中小商家端正,而長期以來中小商家都在“搭便車”,利用淘寶商城的優質信譽,而且認為理所當然。新規的出現將改變這一切,并將通過更高的資金要求、更苛刻的經營監管實質上將它們逐出淘寶商城。于是,失望和憤怒之余,中小商家采取了網絡暴力。但即使韓都衣舍等大商家是淘寶商城的重點培養對象,它們終究是獨立于淘寶之外的善意第三人,也是普通商家,何罪之有?這些中小商家的行為不但不能證明它們合理、弱勢和無辜,反而證明它們缺乏規則意識、契約意識,證明了淘寶新規的正確性! 試想,面對比其更強大的淘寶,它們都敢于糾集起來,不顧善意第三方的利益,無視規則和契約,通過傷害大賣家的利益去威脅淘寶,那么,當面對比其更弱勢的單個消費者時,又怎敢指望它們尊重契約意識,恪守商業道德?也許,淘寶的保證金對它們而言不再是行為良好的象征性擔保,而是注定會被扣除的罰款;或者,離開違規行為它們就無法經營下去? 另一方面,淘寶的行為也并非如宣稱的那么高尚和毫無瑕疵。淘寶政策的突然改變讓商城的大量中小賣家措手不及,迫于成本突然增高它們可能轉換平臺,這意味著放棄前期的辛苦積累和投入。 現今,淘寶占據了B2C市場份額的80%以上,由于B2C中商家有較大的平臺轉移成本,所以指責淘寶此次擅用壟斷地位也不為過。雖然商城中小賣家絕不能說都干干凈凈,淘汰它們是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大勢所趨,但淘寶也不能忘記,淘寶商城成立之初正是由這些中小賣家支撐的,它們和淘寶的關系絕非服務的提供者和購買者那么簡單,而帶有一定程度上的伙伴性質。如今,飛鳥盡,良弓藏,淘寶未免不近人情。 而且,淘寶商城的新規實質上在短時間內就會驅逐這些中小賣家。由于B2C行業的性質,即使在同屬淘寶網的平臺內轉化,一部分商譽仍舊沉淀在了淘寶商城,這部分商譽實質上就被淘寶商城侵占了。更重要的是,在創立之初,淘寶商城為了自己的壯大,容忍了某些中小賣家的不良行為,從中受益。既如此,這些中小賣家的不良行為就不僅僅是它們自己的原罪,同時也是淘寶的原罪。現在把這些商家趕出商城,實質上就是淘寶商城把創立初期自己的原罪全部歸咎于中小賣家,而自己毫不承擔。 馬云表態稱,淘寶要做講誠信的公司?烧\信二字不但是對社會,對消費者,也是對自己的創業伙伴負責,更應是對自己過去的原罪負責。既如此,淘寶商城就應承擔自己創立初期的原罪,把它背負下來,在不損及消費者利益的情況下,妥善解決好中小商家的利益訴求,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通過急速提價的行為,決然拋棄這部分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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