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當地的明星企業,又是當地污染的罪魁禍首。像“世界鴨王”這樣兼具兩種性質的企業,在中國不是第一家,也不會是最后一家。某種程度上,這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普遍現象。 普遍現象的背后,一定具有共同的利益驅動機制。污染企業,用低廉的環境成本換取企業利潤,一個地方污染了可以搬去下一個地方,當地環境最后如何,和企業無關。地方領導,業績考核更多地還是偏向經濟指標,考核好了就提拔,提拔后也就離開了當地,當地環境的長遠問題,也和領導無關。 很明顯,在這樣兩種利益驅動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完全被撇到了一邊,對經濟指標的重視自然遠高于對環境的重視。污染企業和地方政府領導各有所得,而環境污染的惡果,只有當地老百姓無聲地承擔。 我們都知道,有些環境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有些環境污染是不可逆的,綠水青山本應是無價之寶。可在現實中,環境成本卻一再被忽視。僅僅強調企業社會責任感、僅僅強調官員使命感,無法解決環境污染與經濟發展的問題。 企業污染得利,領導提拔晉升,百姓承擔惡果這樣的怪事,只要深層機制不改,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起來,真正從動力機制上入手解決環境污染和經濟發展的矛盾,提高環境資源的使用成本,加大對污染企業的懲罰力度,加大對環境指標的考核,使其成為官員政績的重要體現,使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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