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騙貸案,牽扯出幾個泰斗級人物。中國收藏家協會原秘書長王文祥、故宮博物院原副院長楊伯達、北京大學寶石鑒定中心原主任教授楊富緒等,他們圍著裝有“金縷玉衣”的玻璃柜子,走了一趟,就給出了24億的估價。他們拿走了幾十萬的專家評估費,而“金縷玉衣”的主人則拿著這份天價估價報告去銀行騙貸6個億。 這是這起騙貸案中,十分重要的情節,據此,有網友追問,是不是該追究這幾位“專家”的共同詐騙的責任。要據此稱專家參與詐騙,有些牽強,但是,這起鑒定,卻暴露出當前學術評價中的專家行為不端,當展開獨立的學術調查,對不端行為做出學術處理。 據媒體報道,參與鑒定的楊富緒教授,把責任推給已經過世的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史樹青,他說:“一般是由正規的鑒定單位做出有說服力的報告,然后評審組給出評價,這次‘評估組里有名人’,史老(史樹青)、楊老(楊伯達)都在,當然要先聽聽他們的意見。如果史老說了24億,會有人說是23嗎?你想想。不是沒法駁,而是沒考慮……”在筆者看來,楊教授說的這些話,將現在一些學術成果鑒定會、驗收會的“潛規則”描述得淋漓盡致。這就是,學術評價不是按學術原則行事,而是看誰的來頭大,誰的江湖地位高,誰就主導評價結果。 近年來,在關于院士學術道德的質疑中,普遍提到院士四處趕場子,參加評估、評審,而且,有些明顯是跨界的,也由院士擔綱做組長。為什么院士會這么吃香?邀請院士者心中很明白,其一言九鼎,只要搞定了院士,也就搞定了整個成果鑒定、評價。 須知,這不菲的鑒定費,當然不是白白支付的,院士、權威人物給出的評價,會派大用場——在課題結題中,這可以交差;在業績考核中,這是工作的亮點;在下一步申請課題中,這是有力的推薦;在申報各種成果獎和爭取各種學術頭銜中,這也是十分重要的材料。用到這位企業家身上,就變成了騙貸的
“法寶”?梢哉f,一些學術權威們的草率之舉,加劇了學術研究的浮躁,把學術作為牟利的工具。而且,如果有學者成果造假,參與其成果鑒定、評價的院士們,則直接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在近年來曝光的學術造假事件中,對虛假學術成果做出高水平鑒定,是造假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而事發之后,參與鑒定的院士蒸發。 這類學術鑒定和評價,雖然從架構上,貌似“學術評價”,不是由政府行政部門主導,體現的是學術操守、學術規則,然而,在具體操作中,其實還是走的行政的那一套。一方面,這些所謂的“大師級”學者、泰斗,有些就是行政評價的產物;另一方面,把院士、泰斗一直捧在學術最高地位,唯其意見是尊,這是學術等級化,與官場的行政級別無異,某個人一發言,就為整個評價定了調,這不是學術規則,而變為個人規則、尊卑有序。 以學術為本的管理,體現的是每個學者的平等。雖然這些文物鑒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權威專家的經驗、聲譽在鑒定中往往占有較大的主導比例,但這也不能改變文物鑒定作為學術評價的平等性特征。我國的學術界,實行的是與官場對應的等級管理,在現在的大學,教師已經分為13級,其中,院士在最頂端,接下來是首席科學家、長江學者等等。如此嚴格的等級,何來學者們平等的學術話語權,何來學術的平等競爭? 這也是某些“權威”、學術“大佬”主導的學術鑒定出問題之后,無法問責的原因——怎可能由學術晚輩、“下級”問責?所以,要讓學術規則回歸,既要擺脫學術的行政化,還要打破學術的等級化,還得消除學術界的所謂“權威”、“泰斗”(他們可以擁有與成就相對應的榮譽、聲譽,卻不能一直獨攬學術權),給每個學者平等的學術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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