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病人住院不用先交押金,出院只繳納自付部分——最近,山東兗州市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改革引發社會關注。此舉是短期“作秀”還是長遠之策?醫院遇到病人“逃費”怎么辦?“后交錢”模式能異地“復制”嗎?對此,“新華視點”記者追蹤調查。 近年來,有關醫院“見死不救”的新聞不斷見諸報端,一直為人們所誥病。在這種情況下,兗州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改革讓人耳目一新,精神一振。事實上,治病救人本是醫療機構的天職所在,兗州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醫療服務不再以交費和押金作為前提,無疑讓醫療機構治病救人的稱號實至名歸。 遇到少數患者“惡意逃費”怎么辦?這是許多醫院所擔心的。兗州中醫院的實踐表明,這種擔憂是沒有必要的。據悉,截至目前,兗州市中醫院已有7000名住院患者享受“先看病、后交錢”政策,占全部住院病人的近90%,沒有發生一起逃費病例。兗州市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改革之所以能成功,筆者認為基于三點:其一,政府推動的城鄉醫療保障水平已大大提高,起到“托底”作用。以兗州為例,全市“新農合”、城鎮職工和居民“醫保”覆蓋率都在99%以上,假設所有患者都逃費,醫院通過“醫保”結算的費用,也能保證醫藥成本。其二,公眾誠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據測算,兗州中醫院的人均住院費用在3600元左右,除去“醫保”報銷部分,患者個人承擔的費用1000多元。院方認為,絕大多數群眾不會為這么點錢失信“丟人”。其三,醫患雙方簽有協議,加上醫保證,醫院不必過于擔心。 需要說明的是,在兗州中醫院,并非所有病人都可以“先看病后交錢”。如因交通事故受傷致病責任尚未明確者、因打架斗毆受傷致病者、未參加醫保者,仍不能享受這一政策。這說明,兗州市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改革只將對象限定在“身份清白”、責任清晰、具有醫保的患者身上,顯然這種改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這可以理解,醫院作為一個經營單位,必然要考慮經營風險。誠然,醫院“見死不救”,其醫德、醫風當受譴責,但沒有一種保障機制,誰能指望醫院永遠保持“大公無私”的精神。 要真正讓“先看病、后交錢”模式得以推廣和復制,從醫者的字典中抹去“見死不救”這個詞語,政府責任的承擔是關鍵。因此,我們必須在兗州市中醫院的“先看病后交錢”改革中注入政府責任的因素,建立一種政府公共財政支撐的保障機制,由國家來支付一些患者無法支付的醫療費用,如此方可解除醫院的后顧之憂,讓“先看病后交錢”走得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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