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與商業,再也不能混為一談,更不可一筆糊涂賬,而應涇渭分明,必須讓慈善的歸慈善,讓商業的歸商業。 本應搞慈善,卻賣起了保險。央視對紅十字博愛項目的調查,揭開了一些企業和個人借慈善名義牟利的冰山一角。 原南京市慈善總會副會長潘鍇紅,頂著“優秀民營企業家”的光環,終以非法集資5千萬而被捕,已經從一個側面宣告借慈善搞商業的商業模式破產。此次紅十字博愛項目借慈善賣保險,令公眾心冷,則從另一個側面表明,借商業搞慈善的慈善模式也已窮途末路。 慈善與商業,原本可以相互幫襯,各顯所長,各得其所,卻為何淪落到慈善每每被商業挾持的地步?借慈善搞商業,企業家或能憑“慈善家”博一時名頭,進而借此在市場競爭中獲勝,但商業終歸要按市場規律行事,不能靠社會各方的慈善愛心過日子,“偽善”的面孔終有被識破的那一天。而借商業搞慈善,慈善往往會引狼入室,終而被裹挾被利用甚至被誘惑,把正業拋在一邊,攫取慈善羊頭下所賣的狗肉利益。 越來越多的慈善與商業運行實踐表明,商業對慈善實體和名譽的侵蝕甚為嚴重,已經危及慈善機構的公信力、慈善行為的號召力。至此,慈善與商業,再也不能混為一談,更不可一筆糊涂賬,而應涇渭分明,必須讓慈善的歸慈善,讓商業的歸商業。 慈善機構的分內事、主業就是搞慈善,而不是去搞商業活動。對商業是外行,慈善機構搞不懂,也易著了商業的道。對慈善應是行家,慈善機構不搞在行的分內事,則是一種失職。不要埋怨企業不會輕易搞慈善,認為必須給企業借用名頭才能從企業那里獲得捐贈,慈善機構也不是討飯的行當,要低三下四地求企業大發慈悲。 慈善機構應善于用得當的慈善理念和慈善行動去感召人、吸引人、化育人,同時也要用自身的清白、公正、公開、透明去建樹公信力,贏得各方信任。今天,一些慈善機構不作為,或者勞而無功,與此二者的不同程度缺失有關。這兩方面都沒做到位,卻去圖謀借商業搞慈善,是不可能成功的。這兩方面如果都做得很成功,或許根本不需要去搞什么商業,企業和個人潮涌的慈善之心和慈善之為,只怕慈善機構根本忙不過來。 面對質疑,紅十字總會秘書長承諾將改革,稱要把門打得開開的,讓大家走進來看。若是要改革,要開放,就必須先把自己的內功練好。對各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慈善商業行為和關系整頓清理,回歸到慈善的主業和正道上來。同時,徹底讓自己的內部工作運行和慈善行為運行公開、透明,讓自身過得硬,經得起公眾的打量乃至晾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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