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均衡城市化發展水準和應對房價漲幅過快的勢頭,我國各大中城市近年來普遍加大了保障房建設力度。其落實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集中建設,即在一個項目中全部建成保障房;另一種是分散建設,即在部分商品住宅項目中配建一些保障房。集中建設主要靠政府公共財力進行主導,分散建設則主要靠開發商安排資金落實。這兩種模式運營過程中各有優劣,都會出現新問題和新挑戰。
上海目前已經初步確立了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共有產權房)、動遷安置房為架構的“四位一體”保障體系。相關的規劃目標一旦實現,對于城市社會生活水平的均衡化和上海未來人才儲備能力的涵養,無疑是個很關鍵的支撐要素。但新挑戰也會隨之而來。以大型居住社區建設為例,所謂“大型居住社區”,規劃本意是指用地規模約5平方公里,集聚人口密度理想值為每平方公里1.5萬,以居住為主要功能、追求生活與就業適度平衡的城市新社區。
作為伴隨著加快推進保障房建設而出現的一個新式社會概念,大型居住社區對傳統與自然意義上的行政和社會管理則構成了新的挑戰。新挑戰主要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如何加快社區生活設施配套步伐?很多人為什么不愿意離開中心城區或傳統社區?從生活和社會交往的便利性而言,無非是公交、菜場、醫院、超市、銀行、郵政、幼教等“社區七要素”的基本配套。調研卻發現,某居住區2009年4月開始居民入住,但“社區七要素”的基本配套設施至今仍沒跟上;附近的軌道交通車站也遲遲未能投入運行,從居住區到最近的公交站點步行需30分鐘,大大超出了15分鐘的“心理社區距離”。
其次,如何避免保障性居住資源的閑置?由于交通、就醫、購物等生活不便的原因,住房空置或出租給外來人員現象就變得較為普遍。如某新建居住區,辦理入戶手續的市民有15982戶,但實際入住只有9485戶;另一新建居住區的出租率則超過了60%。居住社區“異化”為“出租飛地”的結果是形成了“惡性循環”的苗子——因為新建居住區入住率不高,致使公交線路無法盡快開通,銀行、郵政等公共服務網點和一般商業網點不愿進駐,而部分已經入住居民因倍感生活不便而退出居住點。
第三,如何改變居住人口收入結構的單一性特點?社區尤其是大型社區,不僅僅是一個接受配套“輸血”的社會生活圈,更是應該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社會經濟圈。如果沒有經濟活力的有效支撐,大型社區不會出現理想中的繁榮狀態。而目前,大型社區的導入人口以低收入者和老年居民為主,其經濟活力受到明顯抑制,甚至已經影響到了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如部分新建居住區因物業管理費繳納率不高,物業服務企業處于虧損狀態,其服務質量自然難以提高。這也造成了優質物業服務企業不愿意接手大型居住社區的現象。
從已有的開發實踐來看,大型居住社區的出現還客觀上起著社會人口由中心城區向郊區快速導入的作用。然而,人口導入并不等于社區的自然發育,“大型居住區”能否在均衡中心城區人口密度的同時,健康地成長為“大型居住社區”,特別是公共家園意識的合理形成,也還是一個需要付出艱辛探索的社會課題。而有的新建居住區居民由于尚未形成公共家園意識,加上包括物業管理在內的社會管理機制的缺位,已經出現了違規搭建、居改非、群租等不良情況,一旦形成規模又將成為頑癥。
對此,筆者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范:一、將以信息化為主體的“智慧城市”概念,運用于大型居住社區的管理機制再造,并從法律規范上嚴格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等入住居民的基本義務,從源頭上遏制轉租、群租等不良情況的蔓延。二、以區、鎮或街道等大型居住社區所在地政府采購的形式,購買一定期限的物業管理服務對社區進行配置。這樣一方面能夠有效監控和防范社區發育過程中滋生的某些弊端,另一方面也對居民群體的物業服務支付能力進行一定程度的涵養。三、在實有居住人口信息精確化的前提下,就公共服務配套方面盡快推出和完善市、區兩級的專項規劃。如學前教育涉及到的幼兒園配置;醫療網點的延伸以及社區衛生中心服務功能的擴展;公交線路的調整、補充、接駁等借助公共財政展開的領域,當物盡其力、明確職責、適當先行、合理補貼。四、在可以放寬經營標準的領域,如小型菜場、便利超市、文化設施、體育場所等,以微利和便民為原則吸引社會力量和資本介入。這樣既可以培育大型居住社區的經濟活力,也有助于為居民提供相應的就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