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社會正處于一個高速發展的關鍵時期,房地產調控問題無疑是目前發展所面臨的突出問題之一。我認為,中國的房地產不是單純的價格問題,而主要是結構問題。 美國、英國、日本、新加坡等發達國家,在其經濟發展過程中,一直都把社會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作為住宅建設的重要內容,并規定所占比例。新加坡在二十世紀60年代建國時就規定,90%的建設住房為政府廉租住房,直到上世紀末,絕大部分新加坡公民都已得到政府租屋,這一規定才被取消。英國在二十世紀40年代到1959年保持了70%的社會保障房、廉租房建設比例,1960—1979年期間保持了60%的建設比例,直到目前還保持著約20%的建設比例。 但中國則過早把社會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規定取消了。前幾年,社會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占建設住宅的實際比例約為3%—5%,這個比例太低了。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的確為地方土地財政收入做出了很大貢獻,去年全國土地財政收入為27000億元。由此,就出現了一方面地方政府出讓土地熱情高漲,但另一方面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比例與經濟社會發展所處階段極不相適應的局面。 舉例說明,比如現在有各類高檔奢侈品,一個包賣十幾萬元、一件襯衫賣幾千元,還有各類天價皮鞋、服裝等,但老百姓對此沒有多少怨言,因為市場上依然有百十元的包、襯衫、皮鞋和服裝,他們的基本需求能夠得到滿足。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基本的需求,如果按照其收入水平,老百姓能夠買得起經濟適用房或租得起廉租房,那作為高檔的商品化住宅賣到天價也無妨,老百姓也不會有如此強烈的不滿。 因此,房地產的基本功能也可以說是首要功能,應該是住房功能,而不是投資功能。尤其是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必須盡快扭轉從房地產產業獲取巨額利潤的市場扭曲狀況。 但是,目前解決住房結構問題確實也很難,最大的難點就是,之前提到2010年全國土地財政收入為27000億元,如果房價降到與我國人均GDP4000美元相適應的水平,將會使地方政府建設保障性用房和廉租房的資金缺口大增,這對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產生的影響將是巨大的。因此,如何平衡好天平兩端的經濟發展與百姓民生,是對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解決房地產調控問題的重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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