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4月1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相關內容和當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情況。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會上坦言,“在中國,土地財政是一個客觀事實,是我們的一個制度安排”;“目前中國的土地財政主要依賴擴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通過土地的出讓來獲取收益,地方政府主要的建設資金來源于土地出讓收入,這樣客觀上促使了多賣地、快賣地、早賣地、賤賣地,犧牲了子孫后代的利益”。 甘藏春對土地財政爭議的回應比較實事求是,也說到了點子上,說明有關部門已經較為深刻地認識到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從輿論的關注和解讀看,多數對此也持肯定態度。土地督察制度自五年前推出以來,為子孫守紅線、為政府做“體檢”,各地違法違規用地受到了一定遏制,也體現了中央“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決心。不過,我們要清楚地看到,這種決心在各地的現實發展沖動面前常常受到挑戰,尤其是土地財政的制度性弊病愈發凸顯,已經到了必須破解的時候了。 應當承認,土地財政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在各地城市建設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到了一定階段之后,尤其是在目前其負效應不斷蔓延惡化的情況下,我們就有必要進行總結反思,及時改弦更張。正如甘藏春所言,在完善的市場經濟國家,城市政府的財政收入也主要是來源于土地稅收,但我國土地財政的形成機制上卻有很大問題,主要是對土地增量環節的高度依賴。在現實中,這種高度依賴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地方政府靠大量賣地、抬高地價來搞建設、增財稅。財政部數據顯示,去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超過2.9萬億元,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超過30%,在地方財政收入中更占到60%以上。這種畸形發展的情況,近些年已經引起很大質疑,值得中央和各地政府高度重視。 老百姓對土地財政弊病感受最深的一點,就是近幾年城市房價節節上漲,大大超出普通人承受能力。事實上,地方政府賣地時價格不斷抬高,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房價上漲,而這又反過來加深了地方政府的賣地和抬價沖動。這種循環,表面上看起來容易出GDP、出政績,實際上卻是惡性循環,不光滋長了房地產投機炒作、泡沫泛濫和金融風險累積,而且阻滯了民生改善,老百姓“住房難”、“住房貴”加劇,不滿和怨氣增多。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讓房地產健康發展,從2002年以來中央出臺政策之多,調控力度之大,超過任何一個行業,去年以來更是重拳不斷,但時至今日,整體局面仍沒有根本改變,離老百姓期望尚遠。房地產泡沫大、調控難,有開發商道德的問題,有市場炒作的問題,但根子在土地制度安排上,在對土地財政的路徑依賴上。不在這上面動手術,調控政策就很難堅持到底,最終難免失信于民。 土地是一種稀缺資源,在我國體制下更是具有特殊意義,靠賣地為生的地方政府無疑是在“寅吃卯糧”,透支城市的未來。事實說明,目前這種土地財政不可持續,必須盡快終結;其中的制度性問題不能回避,必須盡快破解。尤其不容忽視的是,目前這種模式激活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的急功近利心態和違法違規行為。比如,有的地方把推進城市化誤讀為賣地、蓋樓,導致城市發展成本快速上升,實際上在損害城市競爭力;有的地方熱衷于以“農村大拆”養“城市大建”,想方設法趕農民上樓,人為制造了許多社會矛盾;一些省級以上重點工程和地方政府違法違規用地嚴重,特別是鐵路、公路項目“未報即用”、“邊報邊用”比較普遍;一些官員變身為“土地爺”、“土地奶奶”,國土部門已成為貪腐高發多發領域,等等。這些問題影響改革全局和發展大局,必須有新的制度安排,才可能徹底解決。 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是我國特有現象,在目前地方政府強勢主導經濟發展的模式下,設計什么樣的土地制度具有關鍵意義。當前地方政府之所以高度依賴土地財政,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城市建設資金和財政保障還缺乏穩定渠道。要改變這種狀況,一方面要強化土地管理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更重要的是,必須在財稅體制改革上加強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理順中央與地方在財權事權上的關系,改變目前土地稅收為支柱財源的局面。只有這樣,地方政府才不會只顧埋頭追逐圈地賣地的高額利益,中央嚴令的“土地閘門”、“耕地紅線”也就不那么容易被侵犯突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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