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十一類三十四項服務收費。出人意料的是,在銀監會所列出的34個項目中,逾半項目原本在銀行就已經“免單”,而對公眾廣泛關注的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過高、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費等項目卻并未涉及。(3月15日《南方日報》) 對于公眾來說,模棱兩可而又名目繁多的服務性收費,如同霧里看花水中望月,永遠是說不清想不透。特別是銀行開設的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等新收費項目,可謂積民怨于一身。公眾對此早就憤恨,質疑之聲充斥媒體、網絡乃至相關部門的網站,而公眾與銀行的直接紛爭也是屢見不鮮。可以說,此時,公眾最反感的就是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過高、ATM機跨行取款重復收費等問題。 從三部門發通知要求免除34項服務收費推度,新立名目收費也應該是經過三部門批準的,如果無需三部門批準,那又何來現在免除之通知?果真是為民所想,就應該直擊現實,在這些項目上給予明確說法。 從實用主義出發,三部門免除34項收費,對于公眾來說畢竟是好事,但免單不能“避重就輕”。何為“重”,那就是輿論一直關注的小額賬戶收費等服務性收費;何謂“輕”,那就是三部門現在免除的34項收費。34項收費看起來幅度不小,但事實上,《通知》所列的多項收費早已經作古。不正視公眾關心的項目,拿一些早已經“免單”的項目來忽悠,這不是典型的“避重就輕”嗎? 長期以來,中國銀行系統以存貸利差為根本生存之道,不過,近年來,以各種服務性收費為主要來源的銀行中間業務也發展迅速。由此看來,相關方面“避重就輕”是有著深深的利益考慮的。公眾不是在吝嗇掌聲,而是看透利益博弈后,實在無法虛偽地給予掌聲。如果相關方面能夠順應民意,不“避重就輕”,必定能獲得公眾的廣泛認可及掌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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