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信息包括方法的公開透明,即便作為向社會普及統計常識,也很有必要這么做,因為它是考量政府信息公開誠意和程度的一個顯性衡量指標
1月份CPI昨日(2月15日)已公布,同比漲幅為4.9%,低于此前業界“破五”的普遍預估。
納入CPI統計口徑的居民消費價格涉及八大類,但真正讓百姓感受通脹壓力并對低收入群體產生直接影響的是四大類,依次是食品、消費品、服務和居住價格。其中,食品價格同比漲10.3%,消費品價格漲5.0%,服務價格上漲4.6%,居住價格漲6.8%。可見只有服務價格的漲幅略低于4.9%的CPI漲幅……
食品類價格中,作為“主力板塊”之糧價漲15.1%,肉禽漲10.9%,鮮蛋漲20.2%,水果漲34.8%,只有蔬菜漲幅為2%。民以食為天,沒有人懷疑,食品價格是CPI的“第一板塊”,龐大的中低收入群體對食品價格也最為焦慮和心驚。這恰恰是每次公布CPI數據輿論往往“噓”聲一片的主要糾結所在。
CPI數據與百姓感受相悖已存在多年,國家統計局從今年元月起改進CPI計算方法,也是回應民意關切的舉措之一。據介紹,較大“改進”有兩處:一是增設統計抽樣網點(樣本數)上萬個,使抽樣網點總數擴大到6.3萬個,以增加統計的代表性,消解統計誤差;二是調整了部分計算CPI的權數,其中,最大權數——食品權數(CPI構成中食品價格所占比重)降低了2.21個百分點,居住權數提高4.22個百分點。當然還包括其他類別的權數調整。
鑒于通脹在現階段的社會敏感性使然,又基于權數調整必然帶來統計數據波動,在CPI公布之前,就有國內媒體提前發布了“通過權數調整,人為壓低CPI0.3個百分點”的揣測性報道。就此,國家統計局昨日作出澄清,并公布了用調整后的權數對去年全年CPI作逐月計算的曲線圖,該圖直觀,新舊兩種權數所計算的CPI分布曲線近乎重合,據此否定“人為壓低”之說。
國家統計局對輿論和民意的正面回應值得肯定,但回應之方法本身仍有很大改進和提升空間。
首先必須在更加公開透明的敘事語境下——譬如為何食品與居住的權重調整是合理必要的?具體增減幅度之確定依據是什么?再譬如,現行CPI數據由八大類商品或服務的價格經抽樣統計確定,其每個大類所占權數分別是多少?為什么其中的“多”與“少”是相對合適的?還譬如,抽樣調查程序、方法的公布及數據如何核實等等——假如這些信息都能毫無保留地公開,筆者相信,人們對CPI數據包括其他民生統計的質疑一定明顯消解。
統計很專業,但別以為老百姓都是外行,統計信息包括方法的公開透明,即便作為向社會普及統計常識,也很有必要這么做,因為它是考量政府信息公開誠意和程度的一個顯性衡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