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公布2011年1月份居民價格消費指數,同比上漲4.9%,低于市場預期。啟用的新CPI權重方案,仍劃分為8大類,但納入統計的項目作了調整。食品消費在支出中的比例下降,國家統計局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媒體關于權重調整拉低CPI數據0.3個百分點的報道是不準確的。 此前有多家機構預期1月份CPI將達5.2%至5.4%區間,因此,在統計局公布CPI權重方案將作調整之后,市場立刻做出反應,紛紛下調預測區間,有國外機構公布為4.9%。而事實上也證明,統計局公布的CPI指數,又一次被國外機構神奇“猜”中。這說明,要么是數據提前泄露,要么就是國外機構掌握了新的權重方案,因此才能得出準確數據。 與以往一樣,1月份的CPI數據仍然被公眾質疑,更兼新權重方案公布的時間點,恰好是數據出臺的前夕,亦被認為有故意調低的嫌疑。實際上,早在去年第三季度,國家統計局就已經公布消息稱,2011年將啟用新的CPI統計方案。換言之,此次新CPI權重方案并非只為臨時調整,而是早就有計劃的安排,但是最好能夠早一點公布出來,讓公眾有個心理準備。另一方面,提早公布新方案標準,也可以聽取公眾的合理意見,對方案做進一步的微調,使其更能反映真實情況。此次臨時公布新方案,實則是忽略了公眾的知情權。 至于公眾懷疑新方案拉低了CPI,統計局也對此作出了解釋。按舊權數構成和按新權重計算出來的價格指數對1月份的總指數進行了測算,結果是:同比漲幅為4.918%,比用新權重計算的同比漲幅4.942%降低了0.024個百分點;環比漲幅為1.070%,比用新權重計算的環比漲幅1.021%提高了0.049個百分點。從新舊指數對比來看,權重調整所引起的最終幅度變化并不大。 從現實考慮,CPI權重的調整乃是順勢而為。但因事關民生,故每有權重調整,請早點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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