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昨日發布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數據,1月份CPI同比上漲4.9%;PPI同比上漲6.6%。 1月份CPI并未如此前市場一度預期的“破5”,使得去年11月份5.1%的數據成為一個“階段性峰值”,這是1月份物價表現的最大看點。 1月份CPI數據另一個關注要點是CPI構成類別的權重調整。按照CPI構成要素每5年一大調整的慣例,國家統計局于今年1月起啟用新CPI權重方案。 新方案根據我國居民消費支出結構的最新變動狀況,將“居住類”價格權重提高4.22個百分點,食品類權重降低2.21個百分點。由于以房租等為主要構成的居住類項目價格波動程度遠低于糧價、食品價格波動程度,CPI數據波動相對更為平滑。但新方案調整幅度相對不大,故按新方案計算的1月份數據和老方案相比,變化幅度相對有限,拉高約0.024個百分點。 每個人都要吃飯,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要租房。所以,公眾對當前食品價格上漲感受較明顯,故而易于形成降低了食品類權重就會拉低CPI的錯覺。權重調整后反而拉高了CPI,說明事實并非如此。 受恩格爾系數規律作用,居民收支增長之中,食品支出在總支出的比重下降,食品比重下降同時居住比重上調將是一個趨勢。 今后,在政策限購等調控措施作用、部分購房“剛需”轉入觀望的情況下,房屋租賃市場價格因需求增加可能會進一步上漲,居住類權重的調升在未來一段時間里推升CPI的作用將會更加凸顯,這是觀察年內后續CPI走向需要略作注意的方面,但這一影響幅度同樣不會很大。 因春節因素影響,CPI一般在1、2月份達到峰值,這是我國物價波動的總體特點。而今年另有北方干旱與國際價格上漲對糧價形成的推升累加影響,1月份CPI并未超越去年11月數據,不能不說貨幣政策猛烈收縮顯現了成效。 從波動趨勢來看,2月份之后,季節因素消失與北方干旱有所緩解,CPI波動將回歸“常態”水平。但CPI在未來會否再創新高,將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的具體影響: 一是上游產業價格傳導壓力的化解程度。從1月PPI運行來看,1月份該指標環比上漲0.9%,且6.6%的同比增幅繼續高于CPI增幅;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環比上漲1.2%,同比上漲9.7%,漲幅均有所擴大。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推動因素未來不可避免地將向下游傳導、轉嫁,使得成本推升型通脹繼續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物價上漲的推動因素。 二是國際經濟、政治與政策因素的演變情況。外部因素一直以來較為復雜,2011年巨大不確定因素雖有所緩解但仍將存在。目前看,美國經濟基本擺脫“二次探底”風險,從而將增大中國的外部需求,但同時可能拉升國內物價。 就經濟整體形勢而言,中國宏觀經濟面臨的內、外部環境確定性要好于2010年,物價目標優于增長目標成政策重點,已經清晰地揭示了這一點。目前市場新的憂慮是外需可能的再度膨脹,會否使得轉變增長方式的“調結構”努力重新向原路回歸;而內外需同時擴張,也將可能成國內物價上漲的新增推動因素。 當然,無論局勢如何演變,有一點一直是明確的,那就是在供給充足保障之下的經濟總量的供、需均衡之中,只要貨幣政策得當,我國的通脹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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