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地方和部門,關于領導干部權力的種種限制性措施,關于干部家屬的種種禁入條令,都只是寫在文件里、登在報紙上、播在電視中,在實踐中往往只規定不執行。規定喊得再響,卻蓋不過一言堂;監督程序雖多,卻杜絕不了“全家腐”。 兔年新春,反腐重拳已先于春雷打響。在北京,各級檢察機關今年將開展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入股分紅問題專項清理,摸排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有關情況,同樣引起廣泛關注。 從反腐倡廉的長遠意義上說,北京檢察機關監管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的做法,可能更有現實意義。一則,管好領導干部“身邊人”,是權力約束的重要一環,規范領導干部家屬行為,可以從源頭上防止和避免權力尋租。二則,這種舉措本身就是一種執行力,體現了對黨和國家相關反腐制度安排的貫徹實施。 近年來,從申報個人收入到報告房產、投資情況,從登記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到報告家屬移居國(境)外情況,領導干部個人報告制度一直在創新中完善,監督的籬笆扎得越來越緊,特別是去年出臺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兩個文件,涵蓋面廣,程序更加嚴密,操作性也更強,在制度上增強了人們對規范權力、防范“裸官”的信心。 當然,制度的完善沒有止境,從目前看,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的監管,規定不可謂不細致,要求不可謂不嚴格。但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不正之風依然存在,一些領導干部也屢屢被人從親人家屬身上打開缺口。 制度的理想遠未照進現實,究其原因,癥結在于執行不力造成“法之不行”、制度空轉。在不少地方和部門,關于領導干部權力的種種限制性措施,關于干部家屬的種種禁入條令,都只是寫在文件里、登在報紙上、播在電視中,在實踐中往往只規定不執行。規定喊得再響,卻蓋不過一言堂;監督程序雖多,卻杜絕不了“全家腐”。目前,在人民網有關“反腐倡廉”的調查中,就當前腐敗滋生的原因,77%的網友認為懲處力度不夠,69%認為監督不力,80%認為應加大查處和處罰力度。這些意見歸結到一點,就是呼喚反腐制度的執行力。 制度的生命取決于執行力,尤其在制度越來越完善的背景下,反腐工作能否發揮實效,最關鍵的就是執行是否到位。奧運經濟研究學會會長魏紀中在總結北京奧運留下的反腐遺產時曾說,奧組委采用的反腐制度都不是什么新招數,他們只是把過去的東西拿來認真執行了而已。 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認真二字,展望新的一年,有關部門唯有以“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執行力咬定制度落實,才能不斷贏得公信力和社會的信心,真正把反腐事業帶進風清氣正的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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