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算過了,但有兩個數字不能一算而過。
其一,據消防部門統計,從除夕零點到初一上午8點,32個小時內,全國共發生火情5945起。在沈陽,投資30億元、開業僅兩年的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因煙花爆竹燃放不當一夜之間付之一炬。春節里“過火”的何止城市,還有浙江的森林、重慶的古鎮、福建的古寺……連爆竹廠本身也接連爆炸。
其二,環保部門監測顯示,大年初二這一天,全國86座城市的空氣質量日報中,有27座城市因燃放煙花爆竹致空氣污染。在上海,“迎財神”的大年初五,出現兔年第2個污染日,空氣質量達到輕度污染,而首個污染日則是大年初一。
常說“綠色春節”、“低碳過年”,可這煙花爆竹的“碳”實在是夠高的,不僅有這些人員和財產直接損失,還有那些排放的有毒煙塵。誠然,我們不能因節能減排而放棄生產生活、GDP增長,也不能放棄“爆竹聲中除舊歲或迎財神”的文化傳統,但不能放棄并不等于沒有節能減排的空間。
煙花爆竹的“高碳鏈”其實很長,遠不止前述的兩個數字。向上游追溯,是一兩千元的“炮”幾十秒鐘放光的高成本;在中游,則是腦袋開花等血淋淋的教訓,還有可吸入顆粒、氣體以及噪音污染,對呼吸和神經系統的慢性損害,這些是更為高昂的健康成本;而再往下游追溯,還有無法計數的由紙屑和墩座構成的“炮灰”垃圾。僅以首都這樣的大城市為例,那一則則新華社電文標題,令人不得不反思煙花爆竹之風的過火程度!侗本200萬人次維護煙花爆竹燃放秩序》、《除夕夜北京短時封閉45條道路供市民燃放煙花爆竹》、《北京大面積灑水增濕嚴防火災》、《北京2人因燃放煙花爆竹被炸身亡、兩百余人致傷》、《北京兩萬余名環衛工人清運爆竹皮兩千多噸》……
要讓燃放煙花爆竹變得低碳一些、綠色一點,還得有個方法論。所謂“水到渠成”,是一個時機選擇問題;所謂“因地制宜”,是一個分類管理問題。這就有點像創建“無煙城市”的做法:當一座城市的多數人,對“吸煙有害健康、吸二手煙更有害健康且有害城市形象”形成足夠共識,那么該禁煙處便禁得了煙,該控煙處便控得了煙,并且“有堵亦有疏”,同時保護吸煙者和不吸煙者的權利。
而從煙花爆竹中挖節能減排空間,不論適度燃放還是節制燃放,也都要有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能搞“一刀切”,得講求天時、地利與人和。天時已定,除夕、初五乃兩大高峰,那么可否在初一、初五凌晨1時之后不再燃放呢?地利方面,有的城市有選擇地在人口密集區的鄰近處辟出指定燃放點,有的城市嚴禁在高樓頂層、尤其是50米以上高樓燃放,這些都是有禮有節的防控方法。
最重要的當然是人和,在煙花爆竹這點事上,明令禁止恐怕難以行得通,但宣傳、鼓勵文明燃放的行動卻是必不可少的,因為新風不一定能徹底改變這一代人、卻可能極大影響下一代人。令人欣慰的是,一些節能減排的先覺先行者——購買無煙煙花、輕聲爆竹的人有之,在燃放后簡單清理、及時打掃的人有之,教育孩子減少燃放、安全燃放的人也有之。這或多或少都是煙花爆竹走進“低碳時代”的一束光。
元宵將至,但愿“低碳煙花”更多些,“高碳悲劇”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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