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 很早以前,讀過一本武俠小說,書名及故事情節已無半點印象,但是小說開篇的這第一句話卻印在我的腦海里。 這句話用到新股發行與上市公司、投行及詢價機構的利益分配格局上,倒也十分貼切。 2011年,A股市場甫一開張,就遭到上市新股破發的“下馬威”。1月4日,第一個交易日,安居寶成為首只破發的新股;1月13日,主板發行價最高的華銳風電開盤就告破發;1月18日,5只上市新股齊刷刷跌入破發深淵。昨日掛牌的5只新股,又有4只破發,其中天瑞儀器破發幅度達16.68%。破發潮再度來襲,投資者恐慌情緒蔓延。 于是,市場人士開始探尋破發背后的原因,而與三高現象緊密相關的上市公司、券商投行、詢價機構,首當其沖地成為被問責的對象。 不可否認,新股發行的“利益江湖”中,上市公司、券商投行及參與詢價機構是利益鏈條上的重要環節。高發行價、高超募資金、高市盈率的三高現象與他們有著直接的關聯,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上市公司可以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券商能賺取更多的承銷費,基金、險資、券商等機構能分得更多的配售股份,進而獲取穩賺不賠的打新收益。 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共有349家公司在A股市場完成首發公開募股,募資金額達4921億元,IPO家數和IPO金額雙雙超過上兩個年度的總和。 可以說,A股市場的急速擴容,上市公司、券商投行及打新機構成為最大的受益者。新股發行上市中存在的利益分配格局,決定了相關利益者具有高定價、高報價申購的沖動。 首先,上市公司能夠募集到超額的資金。發行價、市盈率越高,越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如此合算的“買賣”,上市公司何樂不為?據WIND資訊統計數據,2010年349家公司IPO預計募資1678億元,而實際募資4921億元,超募3243億元,超募比例193%。 曾經為錢發愁的中小板、創業板公司,如今卻面臨著如何花錢的煩惱。在一些公司超募現象的背后,卻是這些資金在使用方向上的混亂:很多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置辦公樓及營銷場所,投向房產、土地等不動產,甚至為避開監管,不惜通過資金置換方式變相挪用募集資金。創業板公司嚴重超募以及使用混亂的現狀,為公司的主業經營及投資者利益保護帶來諸多隱患。這也與證券市場融資的功能背道而馳。 其次,券商投行可賺取更多的保薦承銷費。由于券商的承銷收入與上市公司募資息息相關,券商投行自然有做高發行價、市盈率的沖動。 IPO重啟以來,上市公司超募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有其深層的內部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有利益訴求,二是券商的承銷費用與超募金額掛鉤,再加上私募股權投資的收益與高市盈率息息相關,于是超募就成了各利益方共同的選擇。進而,形成了超募資金的路線圖,即壓縮股本規模——抬高每股收益——高溢價發行——獲得超募資金。 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券商共攬入承銷收入167億元,是2008年和2009年承銷收入總和的2.36倍。券商平均承銷一家公司的收入為4816萬元,平均每家券商的承銷收入為2.8億元。對超募資金部分,券商與上市公司會另外達成協議,承銷費率一般在5%至8%。可見,超募資金為券商貢獻了一筆不薄承銷收入。 第三,打新機構不約而同地選擇高報價,以便獲得更多的配售股份,解禁后拋售獲利。 因為有新股不敗的神話,所以證券投資基金、券商、其他機構及投資者往往用大量的資金在一級市場打新股,囤積的打新資金動輒上萬億元。 由于我國新股發行體制的原因,參與詢價的機構投資者在新股詢價過程中往往存在根據自身利益抬價或壓價、關系報價、胡亂報價、只詢價不申購等性質惡劣的行為。 由此可見,在上市公司、承銷商、投資者三方的博弈中,“三高”發行的最大獲益者是上市公司,其次是近乎無風險的發行承銷機構和一級市場申購機構,而二級市場的投資者明顯處于不利地位。 新股發行的三高現象引起了監管層的關注,去年11月第二階段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啟動。在《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對完善詢價過程和配售約束機制、完善回撥和中止發行機制方面做出了進一步的規定。 雖然從目前實施效果看并不明顯,短時期內還不能消除三高現象,但可以預計,未來新股發行的市場化將是最終的目標。市場熱議的推進存量發行、研究普及綠鞋機制、實施老股配售等舉措,將會成為今后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重點逐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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