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新重農主義”,必然要從古典經濟學中重農學派的觀點談起。重農學派是18世紀流行于法國的一個古典經濟學派。其核心觀點是,農業是社會財富和收入的唯一來源,只有投入農業的勞動,才能夠創造出新的社會財富即凈產品,而工業、商業、服務業等部門,僅僅能夠轉變使用價值的具體形式,其經營所得僅僅能夠收回成本,根本談不上創造新的社會財富。
重農主義學派的這種觀點,可高度概括為:農業是社會財富以及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唯一源泉。這一觀點,從表面上來看似乎是完全、徹底地“唯農是尊”的,然而實質上卻是非常片面的,從而是失真的。
實際上,根據“勞動價值論”,農業部門以外的一切物質生產部門和服務部門,都是能夠在以農業為基礎的大前提下,提供新的實物和服務并相應地創造新價值的。換言之,農業、工業、商業、服務業等各行各業,在“以農為基”的前提下,共同地創造社會財富,造福于人類,促進整個人類社會的繁榮和發展。從而,我們必須對古典重農主義的基本觀點予以分析和揚棄——充分肯定其精華即充分肯定其高度重視農業的思想精髓,徹底拋棄其糟粕,從而建立新重農主義,促進整個國民經濟的全面、健康發展。
“新重農主義”是筆者在審視重農主義觀點的基礎上提出的一個嶄新學術觀。其要義是,徹底擯棄農業是社會財富以及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唯一源泉的重農主義觀點;在明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這一根本前提下,肯定對農業的先天性困境進行社會性補救的必要性;確認實行農工商一體化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由于這三者都具有客觀必然性,從而構成“涉農三大經濟規律”,并構成了新重農主義的“三大基石”。全面、徹底地遵循這“三大規律”,必然會對農業的順利發展,農村的繁榮昌盛,農民的富裕康樂,城鄉本質差別的日趨縮小,以及整個社會的欣欣向榮,會產生越來越明顯的積極作用。
以上這些便是新重農主義的核心內容。下面從貫徹“新重農主義”的角度,簡明扼要地闡述“三大規律”的基本內容及其落實的要點。
承認并遵循國民經濟以農為基律,這是新重農主義的首要內含和基石。農業之所以值得被人們充分看重,從根本上說是由于它能夠對國民經濟提供“四大貢獻”,從而成為國民經濟的基礎。
首先看產品貢獻——農業部門向整個國民經濟提供人們維持生活和進行勞動所必不可缺的最基本的物質資料,是人類的食衣之源,是人類進行一切活動不可缺少的物質基礎。盡管衣著原料的非農產品比重正在增大,但是天然衣著原料的特殊舒適性使得人們至今尚未擺脫對它的基本依賴。
其次看要素貢獻——農業為國民經濟發展提供土地、勞動力兩大生產要素。除了利用荒地和位置、質量很差的土地外,非農部門發展所需要的新增土地,只能來自農業生產率的提高而產生的富余土地。農業為非農部門提供勞動力,是農業發揮其推動國民經濟發展作用的最強有力的要素。農業剩余勞動力進入非農部門,是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的結果,是農業逐漸走向現代化的結果。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勞動力大量支援城市和非農建設,已經建立了赫赫功勛,有目共睹。
再次是市場貢獻——農業通過市場吸收工業品,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尤其是隨著農業現代化的進展,對于現代化生產資料的需求與日俱增,而且隨著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相應地對日用工業品的需求也與日俱增。這就使得工業的擴大再生產得以不斷地實現。
最后是外匯貢獻——出口農產品為發展國民經濟賺取外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是最具有現實意義的。盡管現階段中國出口換匯的“主角”已由農產品轉換為工業品,但是農產品的貢獻仍然不可忽視。
然而辯證地看,在國民經濟以農業為基礎的前提下,工業部門為整個國民經濟提供必不可缺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從而發揮著主導作用。這一點是不可忽視的。
農業先天性困境社會解救律的主要內容是:農業受到耕地面積及復種面積的有限性,農作物生長發育及勞動力、農機具使用的季節性,水、土壤、肥料、農藥流失的嚴重性,自然災害的頻繁和摧毀性,大面積運動式作業的高耗性,土地集約經營的報酬遞減性,生物性產品的易腐性等七大方面的嚴格制約,損失多樣而嚴重,投入產出率明顯低于工業,資本有機構成不斷提高并日益超過工業而且導致凈產值比重下降,加之農產品的需求彈性低,往往增產而難增收,因而,農業價值形態擴大再生產處于先天性困境之中。從而,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提供必不可缺的、最基本生活資料的農業部門,在充分挖掘自身潛力的同時,只有得到社會的全面持續解救(含降低生產資料價格、提高農產品價格、按面積進行補貼、實行災害保險、增加農業貸款、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等等),方能擺脫先天性困境,獲得正常的、以貨幣表現的實際投入產出率,持續實現價值形態擴大再生產,并確實發揮其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作用;同時,作為社會平等成員的農民,也才能夠獲得日益增加的實際收益并逐步與市民持平。從而可理直氣壯地說,農業先天性困境社會解救律,是新重農主義的又一重要規律和堅強支柱。
有一種觀點認為,即使是在農業經營規模很大的美國,政府每年也要拿出幾百億美元補貼給農場主,從而證明發達國家的農業現代化是不成功的。究竟怎樣看待這一觀點呢?盡管國家補貼農民的規模、金額并無一定之規,美國的補貼額并非無可挑剔,但是政府補貼農業這一舉措本身,卻具有客觀必然性。籠統地否定政府補農,則是不了解農業價值形態擴大再生產的基本特征所致,或者說是對新重農主義缺乏基本認識所致。
“農工商一體化律”即農業與工業、商業這三個產業的基層單位有機地結合為一體,進行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的綜合經營,這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它是整個農村走向富裕的產業鏈條保障,也是“涉農”工商業順利發展的組織保障。它的出現,是一項涉及“三農”的重大制度變遷,而且既關系生產力的進一步合理組織又涉及生產關系的進一步適度調節。從而,農工商一體化律,不可避免地成為新重農主義的棟梁。
農工商一體化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產物。隨著農業生產總量的增長及農產品商品率的提高,農產品的加工、銷售兩個后續環節的重要性就日益顯露出來。實行農工商一體化,意味著農產品生產部門,與工業部門中的農產品加工部門,以及商業部門中的農產品運銷部門,三者中的一定數量的基層單位,按照規模適當、結合緊密度適當、相互配合和促進、綜合經濟效益最優等項原則,組成農工商一體化的綜合經濟實體或緊密程度不同的經濟聯合體。其中,農業是核心、主體,工業、商業都是為農業這一核心服務的后續部門或配套部門。
實行農工商一體化,具有其客觀必然性和巨大的優越性。首先,它可大大改善基層單位中以農民為核心的,包括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銷售者三者之間的經濟關系,可使其緊密化、清晰化并且規模化。其次,它可使農產品加工部門的原料來源獲得穩定的保障,使加工日益符合農產品的特性,而且有利于商業部門的運作,進而有利于消費者的購買、儲存和消費,即優化從生產到消費的“產業連結效益”。再次,它可降低三者之間的搜索成本以及直接交易成本,可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農業生產者比較利益低下的不利局面——使其分享“工商增值效益”,而且大大造福于農產品消費者。目前,作為“農工商一體化”變態的蔬菜、水果、水產品等產銷的“農超對接”,已經如雨后春筍般興起,正在大大造福于廣大農民和市民。它已使人們驚喜地看到了新重農主義的奉獻。
經濟理論工作者肩負的神圣使命,是深入實際,發現問題,總結成敗,提出建議,以利于經濟生活的正常運轉。人們碰到的問題,有的很具體,有的很抽象。前者是大量存在的,后者往往寓于前者之中,需要掌握大量現象性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式的加工和提煉。關于新重農主義的問題,從表面上來看似乎很抽象,但是其中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卻是很具體、很實際的。例如,當農工商一體化問題具體化為“農超對接”時,人們頓時就感觸到它就存在于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這就足以證明,在經濟生活中存在著理論的源泉,經濟理論一旦觸及實際生活的脈搏,最終就必然會發現應對之策,結出豐碩之果。
此外,在涉農的一切具體問題上,諸如農地轉非的合理補償、農民工的合理待遇、農民的醫療保險等等,都需要根據新重農主義的基本精神,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