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甘肅文縣作為汶川地震的重災區之一,獲得了中央財政大量災后重建資金的支持,但這些資金的使用卻存在問題。一是為災民重建的房屋質量不過關,數量也不夠;二是部分產業重建資金被當地變更為企業借貸,且長期不能到位,地方產業的恢復和發展受到制約;三是存在資金截留和使用不正當的問題,當地耗費巨資的所謂“亮化工程”與災后恢復重建的大方向并不吻合。雖然文縣官方尚未對這一報道做出正式回應,但記者的實地走訪已經讓人們不由得擔心災后重建基金的安全與效率。

汶川大地震給震區人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為了早日恢復災區的生產建設,早日讓災區人民過上幸福溫暖的生活,中央財政從多個渠道調集大量資金,形成了中央財政災后恢復重建基金這樣一個機制。按照恢復重建總體規劃,重建資金的總需求約為1萬億元。截至2009年5月,中央就已經下達重建資金1540億元。如此龐大體量的資金以怎樣的方式流向災區、為災區造血,確實是個牽動人心的問題。審計部門曾經組織人力對重建資金展開跟蹤審計,發現了少量的虛報列支和擠占挪用問題,但資金總體是安全和有效的。此后很長一段時間,災后重建基金淡出了公眾的視線。而文縣重建問題的報道,卻讓人們再次意識到關注重建資金和災區建設仍然是非常必要的。
災后恢復重建基金的下達和使用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制度,它能保證大部分重建資金都能用在必要的地方。但是從文縣的報道中可以看到,重建資金被擠占的危險性仍然是存在的。
災后恢復重建的領域很多,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很多,有些重點領域的重建資金是能夠基本得到保證的,比如基礎設施和政府機關、學校等機構的重建等,而災民房屋重建的資金以及產業恢復的資金,就很容易被挪用。個中原因不難理解。當重建資金出現缺口時,地方政府最容易暴露的問題,就是柿子揀軟的捏。
而更讓人擔心的是,本來應該流向災區民眾和中小企業的重建基金,又是最難受到關注和保護的。比如說,中央財政在災后一年內下達了重建資金1540億元,審計署組織了1000多人的隊伍對1000多個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金額也只達到了500億元。受災家庭和中小企業數量很大,所應獲得的重建資金又不是很突出,于是很容易進入審計和監督的盲區。文縣以受災企業和產業名義申報的重建資金,到頭來卻變成了企業需要質押才能獲取的借貸,這些錢到底流向了哪里,不能不說是一個疑問。至于為災民重建的房屋存在質量堪憂和數量不足的問題,很可能意味著有人中飽私囊。借災后重建之機大肆牟取私利的行為,無疑是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的。
媒體報道只是揭開了問題的一角,文縣在災后重建基金的使用方面到底存在什么問題,還需要有關部門加以深入調查,從而以正視聽。從文縣的苗頭看,在汶川地震過去將近三年、中央財政災后恢復重建基金也先后下達的情形下,重建基金的安全和效率仍需更嚴格的監管和監督。這不僅需要審計監察等行政部門做出努力,更需要整個社會都投入關注的目光,需要更多的人去傾聽災區的聲音。讓作奸犯科、魚肉災民的行為無法遁形,讓那些從災區肌體上吸血的蚊蠅無可逃脫,各級政府對災區人民的深情關懷才能充分落地,災區才能早日從廢墟中煥然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