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二五”規劃的建議總共包括12個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說明中國最高決策層已經將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到戰略性的高度。這一決策應該說是既恰當又富于遠見的。 改變發展方式繞不開一個核心問題,就是要素市場的改革。今天發展方式的許多問題,其實與要素成本普遍低估緊密相關。要素市場扭曲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普遍而嚴重的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的問題不解決,不但很難真正消除經濟結構失衡的現象,金融風險也可能顯著上升。 1998年,拉迪教授發表了影響廣泛的著作“完成未竟的金融革命”。12年之后,我們仍然面對同樣的挑戰。在許多領域,甚至挑戰變得更加嚴峻。這些問題不解決,轉變發展方式或者實現可持續增長,都可能流于空談。現在,政府制定“十二五”規劃,將轉變發展方式作為一條主線,甚至切入資源價格改革的問題。但是,要素市場的改革應該超越資源價格,包括勞動、資本和土地,而其中的金融改革更是一個核心的問題。 金融改革需要考慮一些前提條件和開放的次序。金融改革的任務仍然十分廣泛,不過,“十二五”規劃可能需要考慮如下四個方面的政策: 第一,建立獨立的中央銀行。這一點目前看來不一定做得到,但增強央行的相對獨立性還是可以考慮的。央行不獨立的結果,就是金融風險、金融效率、金融穩定最終讓位于其他經濟目標。 第二,真正實現商業化的金融機構。現在,很多銀行都上市了,但重要決策還是留在黨委會而非董事會。這樣的決策如何保護股東的利益、如何控制銀行的風險? 第三,建立市場為基礎的利率和匯率體系。利率、匯率管制究竟誰得利、誰受損?如果這樣的管制不利于宏觀經濟的長期穩定,就必須盡快推進改革。 最后,逐步開放資本市場。當然,我們并不預期“十二五”期間中國的資本項目會完全開放,但是,可以開放的領域很多,包括對外直接投資和債券融資,有一些已經管不住,管住了也是得不償失。 (摘編自《新世紀》周刊
2010年第5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