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是國內最大的電煤供應省,但是常常會聽說山西電廠也缺煤。跟煤最近的山西電廠望著煤山卻買煤無望,說明目前煤炭市場的確出問題了。據說,僅今年一年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就遭遇了至少四次“煤荒”。跟煤最近的山西電廠望著煤山卻買煤無望,說明煤炭市場的確有問題。 去年國際油價大幅度上漲,對中國經濟發展產生了影響,但從能源消費結構來看,煤炭價格上漲帶來的威脅更大,因為中國的電源結構中煤炭占70%的比重。當煤炭價格持續上漲,煤企更愿意將煤炭放在市場上賣,煤電之間的電煤購銷合同,常常“只定量不定價”,給后面的合同執行留下空間和隱患。 現實中我們會看到,煤企供應電煤的積極性不高,電煤合同的落實情況比較差。再以大唐太原第二熱電廠為例,年初該廠簽訂的年供應150萬噸的電煤合同,截止到現在只兌現了40萬噸。電煤來不了,山西的電廠就得想辦法到市場上買煤,為了降低生產成本,山西電廠不得不到煤價相對便宜的陜西、內蒙古等地買煤。 每年到年底,一般都看到煤炭供應緊張和缺電的新聞。現在的情況是,自然災害會出現電煤緊張引發的電廠無煤發電;沒有災害,電廠也會無煤發電,缺煤不再是突發事件引起。冬季是能源需求高峰以及氣候會影響煤炭運輸是一個常識,而年年搶運電煤使我們意識到:為什么電廠不能早做準備,在用煤高峰期來臨前就增加電煤庫存?可能有很多原因,在煤炭價格大幅波動的情況下,電力政府定價使得煤價對于電力來說,存在很大風險;此外,囤煤本身也有成本,對于大面積虧損的火電廠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國內煤炭產能應該沒有問題,中國煤炭運輸跟不上需求增長不是現在才是一個問題,煤炭大省山西電煤供應短缺也說明目前缺煤的主要原因可能還不是運力。有人說,這是每年簽煤電合同的博弈而引起的短期煤炭短缺,好像有一些道理。山西省外買煤這種舍近求遠的運煤成本通過推高電力成本,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無論如何,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煤炭仍然是電力的主要能源來源,煤電之間的矛盾焦點在價格,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計劃電”和“市場煤”的問題。如果不盡快解決煤電問題,電力供需平衡將非常脆弱,“電荒”將會由不同原因引發(包括煤電矛盾,異常氣候等等)而持續出現。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說明,在電力價格改革不能到位的情況下,煤電聯動仍然是解決煤電矛盾的有效手段,的確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或者由于煤炭需求增加,或者是由于石油價格上漲,或者是由于煤炭進口增加,我國煤炭價格的大趨勢是上漲,保障電力供應需要切實推進哪怕是“有限制”的煤電聯動。 中國目前煤炭發電占總發電近80%,煤炭成本占發電成本的60%以上,煤價上漲而電價不上漲就會對電力供應有影響,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個障礙,如何保障電力供應會是政府十二五期間必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我們都知道,缺電的社會經濟成本遠大于電力供應成本。如果電力短缺是由于缺煤,解決短缺問題的選擇就不是很多:要么煤電聯動,要么抑制煤價。 煤電聯動的一個擔憂是:電價動了,煤價接著動,經濟和消費者如何承受?政府可以設法抑制煤炭價格上漲的動力。比如說,在特殊的情況下,即當煤價出現快速上漲,可以考慮像對石油一樣,由中央政府對煤炭征收“特別收益金”。中國的煤炭資源基本是國有的,經過近年整合,產量相對集中,以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為主。對煤炭征收“特別收益金”,即通過測算煤炭資源的成本、各種費用以及利潤空間,保證留給企業足夠的收入用于可持續發展的開支后,計算出特別收益階段。中央政府征收煤炭“特別收益金”提供了賣多而不是賣高的動力,可以緩解煤價上漲的壓力。 中央政府還可以用“特別收益金”的收入建立特別基金來穩定電價,避免電價大幅度波動。之所以“特別收益金”需要由中央政府征收,是因為地方政府可能有征后返回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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