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即將開展的自主招生聯考,已經加盟“華約”或“北約”的高校,也“同床異夢”,兩所名校的招辦主任告訴記者,自己是“被聯盟”了。他們對聯考有保留意見,卻不得不“站隊”。(中國青年報11月25日) 是聯盟,還是聯考?“盟”與“考”一字之差,已成自主招生聯考的分水嶺。這不但關系到參加聯考學校的心態,影響今年考生的實際利益,更對自主招生改革產生深遠影響。如果是“聯盟”,自主招生聯考改革將會變調;只有“聯考”,才真正能擴大考生選擇權,有利于推進自主招生改革。 現在的問題是,誰來避免“聯考”變“聯盟”?顯然,教育主管部門責無旁貸。也許有人質疑,自主招生聯考改革是學校自己的事,應由學校自己協調,行政力量的介入,是干預學校辦學自主權。然而,這是似是而非的。 誠然,擁有招生自主權的高校,可以自主決定考試時間、形式、內容、錄取結果,但這一切并非不受制約。就是在美國,大學在自主決定時,也應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市場競爭的需要,即做出一個決定,服務對象會有何反應;二是必須遵守基本的游戲規則,即不能有惡性競爭,人為制造不公平。美國大學的辦學,政府不能直接參與,但大學理事會這樣的非政府機構,對辦學有很大影響力。 對我國目前有5%自主招生權的高校來說,這兩方面因素不存在,學校還不是市場競爭主體,也沒有大學行業組織。在這種情況下,教育主管部門的參與與推動就不可缺少。首先,監管聯考改革是否符合《教育規劃綱要》的方向,就“聯考”變“聯盟”的惡性競爭傾向,限制學生的選擇權,教育部有權制止,并把聯考引上正路。 其次,逐步讓大學變成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這就需要調整自主招生程序與規定,不再讓自主招生與集中錄取掛鉤,而是讓學生在自主招生過程中,可以獲得多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當然,與此同時,要培育大學行業自治組織,讓大學在沒有行政指令的環境中,加強行業自治。在這樣的辦學環境中,大學才能避免“被結盟”。 聯考制度的出現,走到了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十分關鍵的一步。在這一關鍵環節,教育部門如何作為,反映著其對推動教改的認識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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