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余杭區政府近日宣布,當地原有的29家股份制衛生院中的28家,由政府斥資3億元收回。2002年至2003年,余杭對原有獨立核算的鎮鄉衛生院進行股份制改革。通過競拍,29位個人及其股東以7500萬元的總價,買走了原來由政府和集體開辦的29所衛生院。 想當年,政府和集體開辦的所有衛生院被一賣而光。現而今,政府又將這些衛生院幾乎盡數買回。這個180度的大轉折如此突兀和蹊蹺,其中究竟有何奧妙?當年賣得一家不剩,據說目的有二:一是減輕包袱,二是盤活資源。事實是財政包袱暫時甩掉了,可資源卻向錯誤的方向“盤活”:私有化后的衛生院紛紛以逐利為目標,與大醫院爭搶病人,比著開大處方,看病貴、看病難從基層就開始蔓延。現在政府決定斥資收回了,又有另一套說法:公共衛生服務總得有人管,財政回購衛生院能為此提供保障。 按照當地官員的說法,賣出有賣出的合理性,買回又有買回的必要性。那么請問:誰都知道私人資本有逐利的天性,賣的時候為什么沒有預加防范,一定程度上保留基層衛生院的公益屬性?誰都知道國企往往具有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問題,如今公共財政為衛生院托底,是不是已經有辦法應對最可能出現的怠惰病?如果衛生院收回來以后還是搞不好,又成了財政的包袱,是不是還要通過拍賣卸包袱呢? 發達國家的經驗證明:市場化的醫療體系也好,公共財政主導的醫療體系也好,只要體制和機制理順了,都能提供充足的基本醫療服務,都能避免看病貴、看病難的大規模出現。重要的是,如果是市場化取向的醫療體系,醫生的職業行為和醫療機構的行醫理念被置于充分的監督之下,不讓逐利意識推動下的過度醫療泛濫成災;如果是公有制主導的醫療體系,效率問題會得到充分的重視,如何促進醫生的積極性,如何保證財政投入花到刀刃上,都有成熟的體制和文化作為保障。從國內的醫改實踐來看,以民營化為取向的“宿遷醫改”十年來結出了豐碩的成果,而以全民免費醫療著稱的“神木醫改”也得到了各方的肯定。也就是說,對于基層衛生院來說,不管你選擇了什么樣的所有制形式,都需要在體制建設和操作細節上下工夫,把醫療人員的收入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執行情況有效掛起鉤來。如果不肯在具體環節上動腦子、想辦法,只想通過產權的變更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那是一種懶政思維和幼稚構想,甚至是一種拿公共財政資金和人民身體健康開玩笑的瀆職行為。 當年把衛生院一賣了之,說是為財政卸了包袱,曾經被當作一項政績。如今巨資回購,說要“買回基層醫療機構的服務效率和衛生公平”,似乎又可以成為一項政績。可是如此翻云覆雨真的能解決公共衛生服務不足的問題嗎?它會不會成為徒有形式變化而沒有實質進步的“拉鏈”式改革?我們當然希望余杭區真的摸準了問題癥結,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但肯定或者否定的結論需要觀察一段時間以后再下。 最后,還有些程序上的問題不可不察。原先29家衛生院只賣出7500萬元,現在28家衛生院回收卻要3億元,不是說賣出以后2/3的衛生院經營不善嗎,怎么總價反倒上漲了這么多?這就需要問一句:這次用公共財政回購衛生院是否經過當地人大的表決?回購的價格是否經過了獨立專業機構的評估?既然是政府部門的重大決策,就當在法律程序上無懈可擊。既然是股權變更的經濟行為,就得按照市場規律嚴格操辦。總之,賣出和買進不能光聽嘴上的理由,一要講究程序合法,二要測評實效如何。事情做好了應該得到獎掖,事情做糟了也不能以“改革就是要大膽闖”為由輕輕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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