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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作者:房地產專業人士 楊紅旭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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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9月2日表示,國家統計局已經初步制定出房價統計改革方案,在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后,國慶節前將在網上公布,征求公眾意見,爭取明年初實施。
房價統計非議已久,今年2月達到高潮。當時國家統計局公布:2009年我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5%。此數據一出,輿論像炸了鍋,絕大多數民眾都不相信漲幅會這么少。人們的切身感受是,2009年房價飆升,一線城市商品住宅價格上漲50%~60%。即便是就國家統計局的商品住宅成交均價而論,2009年亦比2008年大漲25%左右。
因此,老百姓早盼著國家統計局改革房價統計方式了。2003年,中央開始調控房地產,2005年,中央就明確提出穩定房價,《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新國八條)中的一條就是: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加強對房地產特別是商品住房市場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測;加強對同地段、同品質房屋銷售價格和租賃價格變動情況的分析,準確判斷房價變動趨勢。2006年的《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國十五條)中再次提出類似要求。
但任何一項改革,都會遇到阻力,既有思想觀念上的,也有利益訴求上的,還有技術操作層上的。就房價統計改革而言,更多是操作層面上的難度。
關于房價,主要有三種類型。中間價格、平均價格和指數價格。部分發達國家常用中間價格,相對比較科學,但要求較高,我國無論官方還是民間,基本沒采用過。平均價格最為簡單,銷售總金額除以銷售總面積就可得出,操作簡便,在我國最常使用。其主要缺陷是無法反映成交結構的變化,比如這個月高檔住宅成交比重增加,就會導致均價上漲,而真實房價可能并未上漲。指數價格的計算方式比較復雜,如果科學設置樣本和權重,能夠比較好的反映房價變動情況,在世界上的官方統計中被廣泛使用,我國亦然。
國家統計局每月公布的70個大中城市房價,即是指數價格。然而這一數據為何讓人普遍感到失真呢?關鍵并非在于計算方式的偏差,而是數據來源和調查方式存在嚴重問題。統計局系統的房價調查,主要采取抽樣的方式,由統計部門給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二手房中介機構發放固定格式的表格,讓他們填報。而這些企業是否認真填報,是否有意低報或高報房價,統計局和民眾不得而知。
其實,只要略略用腦袋想想就會明白,這其中肯定存在失真現象,現階段我國很多企業誠信度是需要打問號的。比如,前段時間有新聞報道,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近期開展的一次房地產企業統計執法檢查抽查,有針對性地抽取了在日常報表統計中存在問題的部分調查企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不按要求上報報表;對統計指標口徑理解不清,采價不準;未建立基層統計臺賬等幾方面。為謹慎起見,今年上海的房價統計數據已經暫停對外公布,也停止了對市政府相關部門的上報,僅上報給國家統計局。
這一現象絕非上海一地,必定是普遍性的存在于全國。房價統計改革將是全方位的,但一定要將重點放在優化和完善數據來源和調查方式上面。筆者認為,未來的數據來源主要有兩種,一是參考各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的真實成交價格,二是在每個城市設定一定數量的樣本樓盤,長期跟蹤其價格,每個月更新一次,而且統計部門不能圖省事,全由企業填報,統計部門要指派工作人員深度參與,確保數據的真實性。
近幾年國家穩房價的決心很大、措施很多,但若沒有科學的房價統計體系,沒有真實的房價數據,又怎能衡量房價高低和測評政策效果呢?房價統計改革意義重大、任務艱巨、時間緊迫,但愿國家統計局能夠加快改革進程,盡早給民眾一個明明白白的房價,盡早給房地產調控部門一套正確的決策輔助數據。當然,各地政府也應積極配合國家統計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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