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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作者:左玫米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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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珠海市頒布《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就業補貼實施細則》。按照規定,在2010年1月至12月試點期間,符合規定的職業(創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五類就業補貼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 出臺就業補貼,鼓勵用人單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和保障,體現了政府對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人性化關懷,彰顯了執政為民的理念,值得稱道。 時下,一邊是弱勢群眾難就業、就業難,一邊是要刺激經濟,通過加強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來拉動內需。而這兩方面都沒有免費午餐,需要付出相應成本。對用人單位如企業來說,是應該注重履行社會責任的,但為此付出太多的成本,哪個企業都不愿意干;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而言,雖說幫助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是其職責,但這樣的機構經費是固定的、有限的,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機制,誰也不愿意賠本服務。因而,政府必須在政策扶持和經費補貼上,讓用人單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樂于“做好事”,幫政府分憂。 在經濟還未復蘇的情況下,人們最擔心的是就業問題。因為就業不保,對于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來說,等于斷了收入來源。而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是希望能夠自食其力的,苦惱的是自己沒有一技之長,渴望有人幫一把。而今,出臺就業補貼,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了就業培訓的,給予相應補貼;對用人單位克服困難接納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的,也給予相應補貼。這樣能夠鼓勵更多的用人單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更好地關懷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為百姓解憂,為政府分憂,為社會作貢獻。 當然,如果條件許可,還應該擴大補貼被受益人群,如大學生和農民工等,真正解決本地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從行動上把農民工部分納入城市,讓他們享受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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