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房協有人的言論在市場上傳得沸沸揚揚,先是說它們上書要政府收起房地產的宏觀調控的緊縮政策,后來該人又出來說,自己沒有說過,認為對國內房地產宏觀調控不可放松。市場上為什么會把這些言論炒得沸沸揚揚,主要是不少人會認為,每一次房地產宏觀調控重大的轉折時期都有中房協的身影。比如,2003年的18號文件出臺,2008年的131號文件出臺,市場都以為是中房協鼓騷下的結果?梢哉f,18號文件的出臺,中房協功不可沒,它讓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帶到了一個以“GDP化”為中心、一個以投機炒作為主導的市場。至于2008年的131號的出臺,市場則不要高估的中房協的作用了。2008年9月初,盡管中房協極力搞了一個什么“改善性住房”離譜的概念,但當時其言論根本就沒有成為政府部門主導意見。如果沒有2008年9月中旬美國金融危機呼嘯而來,中房協有通天的本領想改變當時房地產政策也是沒有多少用的。只不過,美國金融危機爆發讓“改善性住房”概念塞進關于房地產宏觀調控的131號文件而禍害無窮。 可以說,盡管表面上131號文件救起了美國金融危機后的中國GDP,但是卻把中國房地產推入一個嚴重危害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危險狀況。房地產瘋狂炒作遍地開花(世界上根本上找不到哪個房地產市場炒作會如此嚴重,即使早年的日本與香港也是小巫見大巫),各地房價快速飚升,房地產泡沫吹得巨大,中國經濟成了一個純粹的“房地產極度投機炒作經濟”?梢哉f,如果中央政府不在年初就密切關注到這種問題的嚴重性并出臺國十條,那么中國經濟真的會走日本20年衰退難起的不歸路。 而這次國十條的精神實質就要讓房地產回到其本性及基本功能上,所以該文件顛倒了2003年18號文件以來的房地產的“GDP化”。而且國十條僅小試牛刀,就讓瘋狂炒作的房地產銷售量從天上瀉下?梢哉f,國十條出臺近4個月了,其中內容被實施的方面仍然十分有限(我估計不足20%),許多重要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根本就沒有推出實施。但是,偏偏在這個時候,媒體傳中房協曾多次上書政府不要再出臺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了。而且,該事件立即被媒體炒作沸沸揚揚,以為2008年131號文件的事件又會重演了。當然這里既有房地產業既得利益集團借勢炒作問題,也有以往政府房地產政策的信度問題。 不過,我立即撰文指出,房地產市場要讓2008年下半年那樣宏觀調控政策突然逆轉的重演根本就不可能,而且國十條精神會堅決執行下去。不過,我們退一萬步說,假定中房協某人提出的情況成立,即當前國內房地產的調整和房價下跌會影響中國的GDP增長。但是,我們為什么不面對一個基本的常識呢?比如,今年國十條后,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長達到38%以上,遠遠高于2009年18%的水平(即短期半年至一年內房地產宏觀調控對GDP增長影響不大)。而且當住房瘋狂炒作把房價推得很高時,一定會把絕大多數住房消費者擠出市場。這時,住房銷售會比當房價在適度水平可讓絕大多數居民都有支付能力購買時的銷售住房多嗎?也就是說,假定住房的“GDP化”成立,那么投機炒作為主導的市場住房的銷售量遠遠會低絕大多數人都有支付能力進入的市場的住房銷售量。在這種情況下,后者對GDP的貢獻當然大了(即住房價廉物美時銷售量一定會大于高房價時)。因此,假定住房的“GDP化”成立,仍然是以消費為主導的住房市場對GDP的貢獻要大。但,住房“GDP化”是不可持續的,也是對經濟有嚴重危害的。所以,不管中房協某人是否說過上書政府要減少對房地產宏觀調控,但是其理由是根本不成立的。 對于未來國內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盡管國十條出臺,其基本精神轉化可操作的政策落實仍然在過程中,但由于許多政策落實與執行滯后,從而沒有真正改變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基本預期,但是,當前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根本改變是不爭的事實,即讓房地產市場回歸基本居住消費功能,嚴厲打擊房地產投機炒作的政策基調不會改變。而且,正如我多次撰文指出那樣,政府要打擊房地產投機炒作的工具與方式多得是,只不過是推時間的問題。比如說,物業稅推出,如果這是常識的事情,還需要市場來討論要不要推出嗎?還有,個人按揭貸款信貸政策差異化政策,當前僅是對想進入房地產投機炒作者的貸款進行限制,那些利用優惠信貸政策早已進入者,政策企及會遠嗎?估計在2010年12月及2011年1月就會看到這些住房信貸差異政策全面鋪開情景。還有,據悉,住房預售制度改革開始在一些地方進行,只要有地方推行,全國全面開展也是容易的事情。 總之,未來國內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會按照國十條的基本精神逐漸地落實與推行,國十條中嚴厲打擊房地產投機炒作的工具有許多,只不過在什么時候推出與執行罷了。盡管市場對國十條能否真正執行與落實有不少疑慮,甚至于有不少人仍然在幻想國十條又會如2008年下半年那樣逆轉政策重演,但是這僅是個人意見及想法。我想政府堅決執行國十條的房地產宏觀政策的決心并沒有改變。未來國內房地產宏觀政策的基本趨勢仍然早就包含在國十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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