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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作者:王瑞霞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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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新36條”終于有了實質性進展。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文,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在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務,這標志著促進民間投資從放寬準入領域邁進到具體操作層面。值得一提的是,在宏觀經濟面臨種種“兩難”的背景下,藉政府之手開挖民資通道,可以紓緩多重經濟壓力。 首先,拉動民間投資可以彌補投資缺口,充當經濟增長的接力棒。今年二季度我國經濟增長已開始明顯減速,未來經濟運行也面臨諸多不確定因素。在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中,出口和投資均有增長乏力之虞。受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影響,世界經濟復蘇進程放緩,我國出口形勢不容樂觀,全年呈現“前高后低”幾成定局。而受政府4萬億投資刺激計劃逐步淡出及房地產業嚴厲調控的影響,投資增長也受到抑制。為防止經濟過快下滑,挖掘經濟增長潛力成為當務之急,而重啟民間投資不僅可以彌補投資缺口,拉動經濟增長,而且大量的游資重回實體經濟,可以避免我國經濟陷入“空心化”泥沼,為經濟的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其次,引導民間投資進入金融、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如何在保增長的同時調結構,這是當前我國宏觀經濟運行最突出的兩難問題。在經濟結構調整中,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之一是,降低第一、第二產業比重,提高第三產業比重。目前我國民營企業主要集中在以制造業為主的第二產業,受勞動力、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許多企業的利潤率降低,出路堪憂。倘若“新36條”能真正落實,民間資本將可以流向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領域,從而有助于實現經濟由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的轉移。 再有,民間投資重回實體經濟,可以緩解物價上行壓力。近年來,由于投資渠道匱乏,數以億萬計的民間資本游來蕩去,在股市、樓市、農產品等資產和商品市場興風作浪,掀起一波又一波的資產和商品市場泡沫。目前控制通脹已成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之一,引導民間投資進入利潤率更高的行業領域,可以固化實體經濟資本,減輕游資炒作帶來的物價上漲壓力。 綜上所述,促進民間投資有助于緩解當前種種經濟壓力,可謂“一石多鳥”,然而后續細則何時出臺,政策能否落到實處,這些務實層面的進展更為業界所關注。令人欣慰的是,此次國務院發文責成20多個部門合力落實“新36條”,可見國家決心之大。民營資本能否突破壟斷行業等“禁區”,迎來投資的又一個春天,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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