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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作者:魯寧/上海,財經專欄作家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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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近日高調出手,嚴禁國內所有銀行攬存行為,取締各種攬存中介。 一段時間以來,筆者不時會收到多家銀行發來的攬存短信。所謂攬存,簡單講就是銀行有針對性地瞄準部分儲戶,開出各種國家規定利息之外的吸儲條件,利誘儲戶把存款從股市搬到銀行,或從甲銀行搬家到乙銀行——若丙銀行、丁銀行吸儲條件更優惠,則儲戶為利所誘,再將存款搬家,如此沒完沒了。 攬存誘惑的確不小,正常利息之外,膽兒小或實力弱的銀行,會根據儲戶存款搬家數量,贈送數額不等的各種代幣卡;膽兒大的或實力強的銀行,則干脆在正常利息之外直接另送現金。筆者碰到的最具誘惑力的攬存利誘是,百萬元資金打入某銀行存7天,直接用現金獎勵儲戶3.78萬元;若儲戶資金搬家放大至500萬元,現金獎勵比例更高;若一次搬家資金千萬元,條件則更為優厚。眾所周知,百萬元資金存一年,正常年息也不過2萬多元,對比攬存開出的利誘,手頭有資金的個人或單位,誰能對此無動于衷? 攬存破壞金融秩序,造成銀行間惡性競爭,滋生金融風險,一向為中國銀監會所堅決禁止,國外銀監機構也是如此。但現實中,攬存現象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政企合一的中國人民銀行被分拆為“工、農、中、建”四大國商行之后即開始冒頭,之后逐年“興盛”。無論是先前的央行還是后來的銀監會,從未能真正禁絕過。90年代末期開始,隨股份制銀行及外資銀行紛紛出世,通常情況下,每年年底都要爆發攬存大戰。筆者曾碰到過一次年末攬存大戰,銀行開出的攬存條件是,百萬資金存一年,除按一年期正常支付利息外,當場另付現金8萬元。 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的傷害已經消解掉大半,攬存卻從通常的“年底大戰”發展到尋常間的“月度大戰”,背后的成因非常耐人尋味。 表面上,攬存越來越無所顧忌,與今年以來央行收緊流動性的一系列“溫水煮青蛙”式調控舉措有關。銀行無利不起早,眾銀行敢于開出正常利息之外的攬存利誘,說明銀行一定會以更高的放貸利率把高價攬存的存款放出去,而企業肯以比國家貸款利率高數倍的財務成本向銀行借貸,又說明企業對資金渴求形同燃眉之急。 攬存愈益放肆,還與眾銀行與銀監會玩兒“老鼠戲貓”的無奈有關。為金融安全計,銀監會規定銀行“貸存比”不得突破75%。簡單講,銀行每吸儲百元,最高放貸額度是75元,剩余25元作為撥付金備用。現實是,沒有哪家銀行能堅守住“貸存比”安全底線。由于銀監會對攬存的監管從年度遞進至月度,眾銀行必須每月都把“貸存比”的賬軋平,于是只好不惜成本月月攬存。這時候,儲戶視同放貸者,銀行則形如借貸人,雙方交易形如儲戶向銀行倒放“地下高利貸”。放在社會層面,相當于國家對部分儲戶變相加息,制造新的社會不公。而且,資金的剛性需求,又催生攬存中介成為市場的又一個“灰色產業”。就事論事,銀行此舉乃違規操作,背后的困惑卻是市場資金供給存在明顯缺口。 攬存演變為“月度現象”,一方面要求銀監會加大監管力度;另一方面也說明,一刀切的利息政策很難適應市場資金的需求變化。資金市場動態而靈活,利率卻很“僵硬”,后者對前者的不適應,必生怪象百態。 強勢打擊攬存乃不得已而為之,但說實話,此舉很難擺脫“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更有效的解決之道,還有賴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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