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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5 作者:胡鋒 來源:搜狐網-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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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7月2日表示,央行的外匯儲備不能無償分配使用。對此,我是極力贊成的。 很多人認為,央行的外匯儲備屬于全體中國人,人人有份,為什么不能分?其實,人人有份,并不等于每個人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可以按人頭均分。如果按人頭均分,那才是外匯儲備分配的最大不公。 外匯儲備和一般的國有資產在性質上存在重大差異,國有資產按照人頭來分,應該沒有多大問題,但是央行外匯儲備則是萬萬不能按人頭均分的。 為什么呢? 央行的外匯儲備是央行用人民幣從市場以一定的匯率買來的。由于央行是政府機構,本身是沒有營業收入的,但擁有印鈔票的權利。所以,央行用以購匯的人民幣是自己憑空印刷出來的。如果匯率是1:6.8,那么央行每購進1美元外匯,就要向市場投放6.8人民幣,市場上流通的人民幣將會因此多出6.8元。由于實體經濟資源并沒有任何增加,這多出的6.8元人民幣就稀釋了此前流通的人民幣的購買力,這相當于給每一個持有人民幣的人征稅。 因此,央行的外匯儲備不是屬于全體老百姓,而是屬于全體持有人民幣的人,因為央行的購匯是通過搜刮人民幣的購買力來實現的。假設某個中國人他手中不持有任何人民幣,他的全部財富是實物資產或者是外幣,那么這個中國人就對央行的外儲不擁有所有權。因為他不持有人民幣,因購匯導致的人民幣購買力下降對他沒有任何損失,或者說因購匯征稅沒有征到他的頭上,他對外儲的增加沒有任何貢獻。 明白了,這一點,就會理解外匯儲備不能無償分發給個人。因為人們持有人民幣的數額是完全不同的,持有人民幣越多的人,因央行購匯行為損失的也越多,因而對央行外匯儲備的所有權份額也最大。反之,則反是。如果按照人頭來平分外匯儲備,那么就是不公平的,持有人民幣少的人就占了便宜。 那么,央行怎樣減持外匯實現藏匯于民才是公平的?很簡單,外匯怎么收上來的,就這么分發下去。外匯既然是買進來的,那么也就應該賣出去。央行賣出外匯,收回人民幣,那么市場上流通的人民幣將會因此而減少,人民幣購買力增加。愿意用人民幣買外匯的人,得到外匯。不愿意用人民幣買外匯的人,他持有的人民幣購買力會因為央行賣匯而增加。總之,央行賣匯而不是分匯的行為使得所有持有人民幣的人都受益了,要么得到外匯,要么手中的人民幣更值錢。而且受益的多少和當初因央行購匯受損的多少完全對應,非常公平。央行購匯,導致人民幣貶值,持有人民幣越多的人,受損越多;央行賣匯,導致人民幣升值,持有人民幣越多的人,受益越多。 要實現藏匯于民,央行只需在市場面向全體持有人民幣的人賣出外匯即可,而不能搞所謂的無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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