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官員表示,從1990年到現在,很多地方的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都是高于GDP的增長速度的,2000年以來很多地方的工資都跑贏了GDP,當然這個平均工資不包括私營企業。(新華網2月23日)
不包括私營企業的工資統計跑贏了GDP,看起來很美麗,卻沒有多少實際意義。而且,這樣的統計數字,還會帶來一個極為嚴重的問題,它有可能壓垮自行參加社會保險的低收入人群。
目前大多數勞動力在私人企業就業,但是,私營企業的工資普遍低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大中型國有企業。目前各地平均工資,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和大中型國企為基礎進行的統計,如此得到的平均工資大大高于真實的平均工資。以蘭州為例,雖然有關方面統計表明去年平均月工資2000元左右,但是大多數私營企業員工的工資,基本上在1000元左右,遠遠低出“平均工資”。如果把私企工資計入,平均工資絕對達不到現在的水平。
按照規定,如果企業為職工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則單位要負擔工資額20%的養老保險,工資額6%的醫療保險;而個人的負擔分別是8%和2%。這就是說,僅此兩項社保,單位將負擔26%,個人負擔10%。如果一個員工月工資1000元,則個人繳費100元,單位繳費260元。這個額度,個人是能夠負擔的。但是,不是所有企業都會承擔職工的社保。
據筆者了解,蘭州的大多數中小私營企業一般不給員工繳納失業、養老和醫療等社會保險。如果員工想參加社保,就只有自己去社保局申請繳納。但是,員工自行繳納社保金,就不會按照他實際月收入的1000元計算繳費額,而是按照當地社會的平均工資計算。如果當地平均工資是2000元,那么,一個實際月工資只有1000元的員工,就必須按照2000元的平均月工資計算費率。對于自行參保的人來說,因為沒有單位為其繳費,本該單位負擔的部分,也需要個人負擔。一個月工資1000元的自行參保者,按照2000元的36%計算,一個月就必須繳納720元;即使按照最低限額即平均工資的60%計算繳費額,1200元的36%仍然高達432元。對于一個月收入1000元的人來說,這個負擔已經非常沉重了。
這還只是一個方面。據了解,中小私企員工的工資多年變化不大,而社會平均工資每年都會以10%左右的速度提升。其結果是,隨著社會平均工資的提升,一些工資并未增加的自行參保者,越往后社保負擔越沉重,有些甚至一年收入不夠繳納社保費,而如果停止繳費,則意味著以前的繳費全部作廢。
經過這樣的計算,你就可以知道,未將私企工資計入工資統計得出的平均工資,不但造成繁榮的收入假象,而且嚴重加重了自行參保人員的社保負擔。或許有人說,繳納社保是為自己將來積累資金,將來可以自己享用。可是,本質上說,社保費用是一種稅收而不是儲蓄,并不對等回報。每個人繳納的大部分資金進入統籌賬戶,是為社會做貢獻,與自己基本無關,只有小部分才進入個人賬戶。這就是說,未將私企工資統計在內的社會平均工資統計,大大拔高了社會平均工資,完全無視量能負擔的稅收原則,對于自行參保的低收入者形成嚴重的剝奪,他們甚至需要以全部的收入為社保籌集資金,這個沉重的負擔壓垮了不少收入不高的自行參保者。由于這部分人是社會中最底層最無助的群體,他們從來無法發出自己的聲音,無法引起社會的關注。
自行參保者的困境,固然有制度設計本身不公正的缺陷,但是,片面化的平均工資統計,則無疑使他們雪上加霜。在針對自行參保者的制度設計難以改變的情況下,完善平均工資統計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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