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電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22日對上海首例“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許凌江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許凌江原是上海昊月投資咨詢公司總經理。2007年1月,他在四川省富順縣李橋鎮花魚村,以每畝218元的價格受讓了157畝林地的使用權。此后,在未經林業部門的審批、未取得林權證的情況下,他以上海昊月投資咨詢公司名義,將其中147畝林地使用權,以每畝4980元的高價銷售給十多名客戶,斂財獲利達70多萬元。 2007年5月10日,在自知無法蒙混過關的情況下,許凌江主動至公安機關交代了犯罪事實。法院認為,許凌江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同時,鑒于許凌江能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主觀惡意較輕,法院作出了減輕處罰。除判處許凌江有期徒刑外,法院還對他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追繳的贓款人民幣70萬元予以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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