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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4 本報記者:鄭良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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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于2006年拍攝完成電視劇《賭場風云》,并對其享有版權。2006年11月,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出具授權書,將合法版權之影視作品在中國內地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包括在互聯網和局域網環境下傳播的權利)以及為上述環境下播映使用之必要的復制權、放映權,獨家專有授權給北京網尚文化傳播公司。 今年1月19日,廈門海滄區一網吧與泉州一網絡信息技術公司簽訂一份名為“華捷網吧影院合作協議”的合同,約定雙方聯合開展《華捷影視點播系統》服務。合同載明,網絡信息技術公司負責提供項目運作資源(影視點播片源),網吧一次性支付1800元。該網絡信息技術公司通過“華捷網吧影院”多媒體系統平臺向網吧提供影視作品《賭場風云》,網吧用于提供在線播放。 今年2月14日,經北京網尚文化傳播公司申請,廈門市鷺江公證處公證人員在該網吧內,通過現場操作計算機對網吧提供電視劇《賭場風云》在線播放服務進行了公證。其后,北京網尚文化傳播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網吧及網絡信息技術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廈門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影視作品《賭場風云》著作權人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授權,北京網尚文化傳播公司獨占享有《賭場風云》在大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權利,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根據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本案兩被告將影視作品《賭場風云》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在線播放觀看并從中營利,既未取得權利人許可也未支付報酬,侵犯了原告對該影視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最后判決:網吧與網絡信息技術公司共同賠償北京網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共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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