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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8 記者:萬棟 郭嘉軒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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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4日上午,《中國長江三峽寫真長卷》侵權案在湖北宜昌市中院開庭,原告索賠120萬元。
《寫真長卷》是徐為民、楊鐵軍等四位作者于2003年在三峽水電站關閘蓄水之前航拍完成的,用1200多張反轉膠片連接而成。這部作品真實地記錄了長江三峽從宜昌城區(qū)至奉節(jié)的原始地貌,獲得了“第二十一屆全國攝影藝術展”優(yōu)秀獎,并于2005年被中國三峽博物館永久性收藏。2006年,三峽旅游公司等九家企業(yè)以長江三峽旅游聯合體的名義,向全球推出廣告營銷活動,復制、發(fā)行了《中國長江三峽寫真長卷》大型畫冊的航拍攝影作品。
楊鐵軍等原告認為,九被告擅自、無償使用這件拍攝制作投入巨大(直接成本達55萬元)的作品,直接用于商業(yè)廣告并可獲取經濟利益。依據《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九被告已經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應當承擔連帶的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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