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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 | 從“前店后廠”到政府間合作機制,繼而實施CEPA,近年來,粵港澳合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效,然而三地間的經濟社會活動還存在不少障礙,如開放度不夠、限制過多、投資準入門檻偏高、三地行業標準和執業資格不能互認等問題。業內專家和企業界人士呼吁,粵港澳三地間要謀求更高層次的合作,一些深層次的矛盾亟待盡快解決!
港資企業內地遇政策障礙
珠海龐志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是內地與澳門簽訂CEPA協議后首家入主珠海的澳門貨代企業,該公司總經理潘尚宏告訴記者,廣東投資環境好,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辦事效率高,2004年公司在珠海成立總公司后,第二年又相繼在深圳、江門、東莞等地建起分公司,但經營過程中還是碰到了一些問題。 例如,珠?偣竞头止竟ど虪I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里均包含短途運輸服務一項,需要進行前置審批,以拿到道路運輸許可證。2004年,公司進入珠海時咨詢珠海市交通局和珠海保稅區管委會得知,如要經營道路運輸項目,必須具備4000萬注冊資金和600噸運力。 但是,當時國內貨運車輛普遍存在“大噸小標”問題,載重10噸的車輛最多標到五噸,也就意味著若要達到600噸運力的準入標準,公司必須擁有120輛車。潘尚宏說,珠海沒有一家企業貨運車輛能達到120輛,而且也超出了市場容納能力,公司根本達不到這么高的準入條件。由于外商獨資的道路運輸業務需要交通部門一級級審批,達不到準入條件前置審批就無從談起,更拿不到道路運輸許可證,因此導致深圳、江門、東莞的分公司無法通過工商年審。 此外,在廣州市政府和越秀區政府招商引資下,2005年龐志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在廣州成立道路運輸公司。在CEPA1框架下,商務部規定,港澳企業可以經營兩地直通車貨運業務,交通部也批給龐志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30輛車經營此項業務。但是,由于公司至今無法從廣東省政府拿到直通車貨運指標,因而無法開通兩地直通車貨運業務,導致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無法通過工商部門年審。潘尚宏說,公司曾通過澳門特區政府、廣東省外經貿廳等反映情況,并于2006年9月得到商務部回函,讓他們耐心等待,但至今沒有下文。 據廣東省工商局外資處有關人士介紹,為促進廣東偏遠山區經濟發展,廣東直通車貨運指標多向山區傾斜,珠三角的名額相對有限。 權暉置業(珠海)有限公司總經理鄧頌權則提出澳門與內地行業資質互認存在問題。他說,作為建筑企業,CEPA協議沒有簽訂前,公司還可以通過單項開發建自己的樓盤,有了CEPA后,公司需要在內地新成立公司,由于新公司沒有資質,因此還要投入資金請別人來做,打別人的品牌。鄧頌權認為,這樣很不合理,內地和澳門的行業資質應實現互認。
合作深層次矛盾凸顯
如上文提到的港澳企業一樣,近年來,隨著加快粵港澳合作舉措的實施,越來越多的粵港澳企業嘗到了甜頭,但在粵港澳合作中也面臨著許多障礙。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廣東省政府CEPA框架下服務業專責小組副組長單位,該局黨組書記、局長盧炳輝指出,目前粵港澳合作凸顯出多方面的深層次矛盾,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亟待改進。 ——市場主體準入環境方面。一是投資準入門檻偏高。部分行業的投資未對外開放或限制過多,配套政策措施不夠完善。有的地方政府附加“地方性”前置項目,影響了粵港澳企業跨地區自由投資和兼并重組。二是投資方式限制過嚴。囿于現有法律規定,以股權等非貨幣資本以及勞務等生產要素出資受到一定限制,對企業名稱登記和新興行業登記限制過嚴,影響了三地企業融投資和發展壯大。三是企業登記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 ——市場監管機制方面。市場監管模式不完善,內地行業協會發展普遍滯后,社會監督力量薄弱,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機制不健全,對失信企業的公示和懲戒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廣東工商與港澳在市場監管領域的有效銜接機制尚待建立。 ——商標發展與保護機制方面。一是商標保護水平不高。商標侵權案件的立案、調查取證、實施強制性措施、執行等環節存在不完善、行政手段有限等問題,沒有建立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的移送運轉機制,缺失情況通報、信息共享機制。二是粵港澳商標合作建設和保護機制有待深化。目前,廣東省工商局與香港知識產權署的合作,主要是商標案件線索通報、商標法律宣傳和資料交換等,品牌建設等深層次合作還沒有開展。 ——消費維權方面。當前,內地消費爭議仍停留在以工商部門調解為主的行政解決模式,消委會在調解消費爭議中影響力不足。企業消費糾紛和解機制不完善,行業協會協調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沒能有效發揮。 ——市場監管合作平臺建設方面。目前,工商部門同港澳的合作限于單對單的局部接觸,合作層次不高,尚未從服務深化粵港澳合作、促進三地進一步融合的高度和層次去謀劃合作。類似工商的職能在港澳政府由多個機構執行,制約了協調、交流和溝通工作的開展。
合作有待創新機制
廣東省委、省政府歷來重視加強粵港澳合作。改革開放初期,廣東主動承接港澳地區制造業轉移,形成“前店后廠”的合作模式,實現了優勢互補。進入20世紀90年代,粵港澳建立了政府合作機制,在跨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公共安全等領域上合作成效顯著。 近幾年,通過實施CEPA,粵港澳三地服務貿易合作進一步加強,三地經濟融合的趨勢日益明顯,發展態勢良好。目前,廣東省委、省政府審時度勢,提出用世界眼光來謀劃和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三地全面融合,符合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趨勢,是實現廣東又好又快發展的戰略抉擇。 盧炳輝等工商部門人士建議,為深化粵港澳合作,應大力創新管理機制體制。 首先,應創新企業登記注冊制度。如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放寬在廣東的港資、澳資企業投資限制,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文禁止的,均允許港資、澳資企業進入。同時,全面清理市場準入政策,制訂統一規范市場準入的政策措施和指導規范。另外,放寬企業出資限制,探索出臺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版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等具體措施。 其次,創新監管執法方式。強化部門聯動協作,完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機制,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區域企業信用信息征集、查詢,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分級公示制度,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完善行業自律經營機制。推行與港澳相關部門的監管執法聯動。針對跨境、跨區域經濟違法問題,完善粵港澳案件協查機制,建立經常性、制度化的熱線聯系,推行情報交換、委托調查、文書送達、聯合辦案合作,形成粵港澳三地互動的完整監管鏈條。 同時,創新商標品牌建設機制。制定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規范,建立打擊商標犯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商標糾紛調解制度,推動出臺規制企業名稱與商標沖突的地方法規,爭取建立廣東省商標行政、民事、刑事保護信息互聯互通平臺。同時,協同宣傳、交流三地商標法律制度,及時更新“粵港澳知識產權資料庫”,促進商標信息資源交流共享。放寬港澳服務提供者到廣東開辦商標代理機構的條件,同時爭取港澳同意廣東服務提供者到港澳設立商標代理機構。完善粵港澳跨境知識產權案件協作處理機制,促進三地共同打擊跨境商標侵權行為。 另外,創新消費權益保護機制。在加快完善廣東省內快速反應的省、市、縣、鄉鎮四級消費維權體系的同時,健全粵港澳消費維權合作機制。指導廣東省消委會與香港、澳門消委會共同簽署《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建立三地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聯席會議制度,在異地消費糾紛處理、商品和服務社會監督、消費維權信息和資源共享等方面建立合作機制,建立覆蓋粵港澳三地的消費維權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