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屢屢發生造成多人傷亡的大藥害事件,規模較小的藥害事件也不斷出現。記者近期在浙江、安徽、黑龍江等省市調研時發現,一些地區群眾對藥品安全的訴求已經上升至健康權的高度,較難克服的制度性弊端在頻發的藥害事件中日益暴露。一些藥品監管干部和專家認為,這些跡象表明,我國正在出現藥害事件高發前兆。
大藥害頻發小藥害不斷

石家莊一家便利店內張貼著“不出售一粒假藥”的承諾。本報記者 鞏志宏 攝

1月26日起,全國藥品零售機構開始對354種藥品執行新價格,其中70%的品種下調價格,平均降幅20%,降價金額約70億元。本報記者 李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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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等五種含假藥成分的藥品流入市場,由于這些假藥是用有毒化工原料“二甘醇”冒充藥用輔料“丙二醇”制成,在臨床使用中連續發生致人死亡事件。三個月后,安徽華源藥業的九個批號的“欣弗”克林霉素注射液再次使患者發生不良反應,同樣造成疑似病例死亡。
去年連續發生的這兩起大藥害事件在全國范圍內造成重大影響,引起基層監管干部和專家的深刻反思。
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郭泰鴻說:“齊二藥事件的發生是必然的,出現在齊齊哈爾是偶然的。”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浙江省醫藥協會會長趙博文告訴記者:“齊二藥、欣弗不是個別現象,從目前趨勢看,齊二藥或欣弗事件有可能還會重演,覆蓋面和深度會越來越大,可能出現的后果會越來越嚴重。”寧波市藥監局局長史小華認為,接二連三的藥害事件表明,我國藥品安全監管正進入事件凸顯期,矛盾多發期,同時,也是完善監管體制的機遇期,如果對這些事件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思考,有可能提升我們的監管水平。
近年來大藥害頻發,小藥害也不斷。從監管部門提供的數據來看,藥品質量事件在逐年增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長王水榮介紹說,2005年全省受理藥品質量案件4041起,比2004年增加230起;2005年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1起,比2004年增加三起;2005年監管部門罰沒款4156萬元,比2004年增加545萬元。安徽省藥監局從2003年以來,共查獲假劣藥械2.68萬批次,查辦案件3.8萬余件,案值2億多元,銷毀假劣藥品標值近億元。王水榮說:“這些事件一方面說明我們的監管力度在增強,另一方面也說明,藥品質量事件逐年增多,包括有證企業蓄意制假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群眾健康權意識日益覺醒
記者在基層調研時發現,在頻發的藥害事件觸動下,群眾健康權意識日益覺醒,對用藥安全訴求不斷升溫,藥品安全已事關社會和諧穩定。
在“欣弗”事件中,黑龍江省的患者大多來自農村。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患者及其家屬的訴求已經不僅僅停留在物質賠償,他們更希望完善藥品安全監管制度,保障公眾的健康權利。患者們提出,政府應該建立更為透明的藥害事件處理制度,在處理過程中,政府要持續不斷地“發出聲音”,向社會公布對企業的處理情況;政府要強制所有的藥企設立一筆固定的不良反應賠付基金,專門用于藥品不良反應事故的處理,保障公眾的健康權利。
浙江省藥監局副局長陳時飛說,目前的現狀是,許多藥企為了維持生存,降低成本,鋌而走險;而老百姓對于健康權的呼聲也越來越高。趙博文認為,近年來,隨著信息逐漸透明,社會各界越來越重視、關注、維護健康權,健康權意識的覺醒是個好事情,處理好了,能夠形成合力,極大地推動我國的藥品監管工作;處理不好,有可能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
體制之弊日益顯現
記者在采訪時,一些基層藥監干部和專家將藥害事件頻發的根源歸結于醫藥不分的體制。他們認為,藥企是藥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但在醫藥不分的體制背景下,藥品流通無法充分市場化,醫療機構迫于無奈以藥養醫,攫取了藥品絕大部分利潤;藥企為了生存,為了中標,拼命降低價格、成本,不惜偷工減料、以假亂真,導致藥品質量無法保證,最終頻頻釀成藥害事件。他們呼吁,如果醫藥不分的體制之弊不除,藥品安全監管難上加難,大的藥害事件隱患則無法徹底根除。
安徽華源藥業的負責人向記者坦承,欣弗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藥廠為了降低成本,更換了消毒設備,減少了消毒滅菌時間。據了解,一瓶欣弗的出廠價是2.7元,而醫院賣給患者則是38元,絕大部分的利潤被醫院和醫藥代表瓜分。同是生產注射液的杭州民生藥業董事長竺福江說:“2.7元的出廠價想不出是怎么定出來的,即便是礦泉水也得兩元錢一瓶,欣弗的出廠價已經接近甚至突破正常成本的底線。”浙江省藥監局副局長吳寧一告訴記者,企業為了追求利潤、維持生存,便惡性降低成本,忽視質量,惟利是圖。
杭州市藥監局局長郭泰鴻認為,有許多人質疑以藥養醫的體制,其實這是一個錯誤,以藥養醫并沒有錯,醫療服務更多帶有公眾福利的性質,國外許多國家也是采取以藥養醫的政策,關鍵問題在于怎么養?一些基層監管干部和專家認為,以藥養醫的前提是醫藥分開,然后國家有關部門在保證生產、銷售企業正常利潤的前提下,以征稅的方式,通過財政將“養醫稅”返還給醫療機構,從而避免藥品出廠價畸低、醫院銷售價畸高的現象發生,而且還能有效遏制醫藥市場愈演愈烈的商業賄賂之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