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換個馬甲卷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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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向新興體制外模式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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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6
作者:曾剛
來源:當代金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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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至今,監管大棒揮舞了一輪又一輪,但“影子銀行”就像打不死的“小強”,總能在換一個馬甲后迅速卷土重來。鑒于此,我們估計,經過短暫調整后,很快可能出現新的“影子銀行”熱點。 經過較長時間的醞釀,2015年1月16日,銀監會正式下發了《商業銀行委托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啟動對委托貸款的規范工作,預示著監管部門對“影子銀行”的清理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也引發了業內的高度關注。 根據《貸款通則》的界定,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商業銀行(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這項業務之所以出現,主要因為《貸款通則》對貸款人進行了嚴格限定,一般企事業單位不能直接從事貸款業務,由此導致企事業單位之間的借貸需要通過商業銀行來完成。 姑且不討論1996年頒行的《貸款通則》立足點如何,是否還符合當下的環境。現有監管體制下,委托貸款算是銀行的一項表外業務,既不占用銀行的信貸額度,也不產生資本損耗。這樣一項業務的本意在于便利企業之間的資金往來,長期以來的規模相對平穩,2009年之前,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重一般在5%左右,所受關注不多。之后,隨“影子銀行”的興起,委托貸款增長也開始加速。不過,其真正的繁榮,還是在監管部門著手清理“影子銀行”之后。早前各種通道業務相繼被圍堵之下,委托貸款搖身一變為“影子銀行”的當家花旦。 從絕對數額看,2011年,委托貸款累計新增1.3萬億,比2010年增長48%,2013年累計新增2.55萬億,同比增長97%,兩年時間增加接近四倍。2014年委托貸款的累計發放額2.51萬億,與2013年大體持平。但考慮到2014年社會融資規模有一定萎縮,委托貸款在社會融資中的占比還在繼續上升,從2013年底的14.75%,上升到了2014年底的15.25%,比2009年翻了差不多三番。分月度來看,2014年12月的新增委貸為歷史最高,達到4582億,占社會融資總量規模的27.11%,而當月新增的人民幣貸款才6960億元。在實體經濟低迷、融資環境持續惡化的背景下,委托貸款逆勢擴張顯然脫離了正常的方向,而演變成了“影子銀行”的重要途徑。 與其他“影子銀行”發展的邏輯相同,委托貸款的異常繁榮大概有以下幾方面原因:其一,從融資需求方講,實體經濟經營日趨困難,一些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以及受現行調控政策限制的行業(如地方投融資平臺、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以及高能耗行業,等等),難以通過合規渠道獲得資金支持。需要借助各種游離于監管之外,或監管稍弱的渠道;其二,從資金供給者而言,部分資金充裕或融資渠道較廣的企業,在實體經濟低迷的情況下,希望通過委托貸款來拓展收入來源;其三,從銀行的角度,由于受信貸規模限制、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約束以及貸款投向等多因素影響,通過委托貸款(事實上可能是自有資金放貸)繞道表外,可以降低監管成本,這與早前盛行的各類通道業務在本質上并無二致,核心仍在于監管套利。 由于委貸的爆發式增長背后是影子銀行的卷土重來,其過度發展可能蘊含的危害也大抵相同,既不利于經濟改革與結構調整深入,也使相當規模的潛在風險游離于監管之外,得不到應有的管理。 總體上看,《辦法》規范的內容相當全面,針對影子銀行化這個核心問題,對委托貸款業務的主要環節都做出了明確規定。預計隨著《辦法》的正式通過并付諸實施,委托貸款的發展將再次回歸本源。當然,鑒于委托貸款現有規模已經較大,近來占社會融資總量的比重較也高,《辦法》將不可避免地外溢到實體經濟。與之相關的行業、企業以及金融市場,都會受到短暫影響,需要宏觀政策(尤其是貨幣政策)積極關注并應對。而反過來看,加強對影子銀行的清理,可以改善資金配置扭曲的現狀,本身也為貨幣政策的進一步放松(全面降準或降息)創造了條件,近期或有相應的寬松政策出臺。 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是,在《辦法》規范委托貸款之后,“影子銀行”的清理是否就算大功告成?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前文提到,以委托貸款為代表的“影子銀行”,產生于客觀的內外部環境,盡管有這樣那樣的風險,但體制外的融資需求始終都存在。這也能解釋,從2010年至今,監管大棒揮舞了一輪又一輪,但“影子銀行”就像打不死的“小強”,總能在換一個馬甲后迅速卷土重來。鑒于此,我們估計,經過短暫調整后,很快可能出現新的“影子銀行”熱點。 從產生和發展的邏輯看,容易取得成功的“影子銀行”模式,一般都處于監管空白地帶,要么是因監管制度本身不完善,要么就是因為不同監管部門的標準不一、協調不暢。在過去幾年中,隨著監管制度的不斷修正,以及跨部門監管協調的強化,原來以體系內金融機構主導的“影子銀行”(有人也將其稱為“銀行的影子”)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限制。隨著委托貸款規范的塵埃落定,正規體系內的騰挪空間正在越來越小。與之相對應的是,近期以來,政策面對民間金融發展(尤其是冠以互聯網金融名義的各種金融活動,如P2P和眾籌等)的態度卻相當寬容。 綜合這些情況,我們認為,未來的“影子銀行”重心將迅速往這些新興的體制外模式轉移。當然,這不排除部分正規金融機構(如銀行)參與其中,事實上,已經有不少銀行開展了線上P2P業務,并積累起了相當的業務經驗和客戶資源。 總體上,由于新興金融業態缺乏明確的監管規則,而且,未來也不大可能建立起與正規金融機構相一致或類似的監管標準。這意味著,其相對正規機構在監管成本上的優勢將長期存在,這為新一輪的監管套利創造了基本條件。由此,我們預計,在2015年,以P2P和眾籌為代表的新興融資模式可能迎來一次爆發式增長,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甚至更多的銀行將介入其中。當然,這種爆發式增長,不意味著P2P本來的模式和普惠金融在中國的大發展,而不過是中國式“影子銀行”的又一次華麗變身。對此,監管者或許應該有更長遠的考慮,并及早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規則。 (曾剛,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小銀行研究基地主任、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貨幣金融理論、銀行理論與實踐,主要著作有《歐元與國際貨幣競爭》、《貨幣理論與貨幣政策》、《貨幣經濟學手冊》、《風險管理》、《貨幣錯配——新興市場國家危機的考察》、《中國商業銀行發展戰略研究》、《貨幣流量分析——理論框架及對幾個問題的考察》、《西方國家經濟社會變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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