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兌付風險目前正向縱深發展。因所投項目違規停工,華宸未來基金子公司深圳華宸未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宸未來資產)此前成立的一款資管計劃正遭受違約的煎熬。截至8月21日,卷入其中的華宸未來資產公司、湖南信托和國元信托相繼發表“解釋說明”,聲稱自己僅為通道方。而波及的100多位投資人正聯名“上書”維權。
項目土地違規 兩信托產品違約
8月11日,華宸未來資產發布臨時公告稱,本公司運作管理的“華宸未來-湖南信托志高集團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華宸未來-志高集團二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于7月就已經到了付息時間,但因淮南志高項目土地使用違規,導致項目停工。目前,淮南志高已經進入破產重組,并表示無法按期支付中期利息及進一步兌付投資本金及收益。
自此,投資者才如夢方醒。此前購買的華宸未來-湖南信托志高集團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途又引入一國元信托,且該產品目前不能如期兌付利息。
8月18日,華宸未來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華宸未來-志高集團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第六次臨時公告——有關投資者電話溝通會主要內容的公告。整個事件逐漸“浮出水面”。
2013年6月6日,湖南信托與華宸未來簽署了《單一資金信托合同》,約定委托人(華宸未來)利用受托人(湖南信托)的專業優勢,由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指令將信托資金用于向指定借款人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淮南志高動漫文化產業園項目建設發放貸款,受托人以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形成的收入作為信托利益的來源。
按計劃,華宸未來在2013年6月25日開始募集第一期資金。但在7月15日,因湖南信托不希望單一信托在法律關系上直接與資管計劃對接,其提出將華宸未來從直接委托人角色上替換。經雙方商討,最終決定將原投資路徑及交易結構調整為:由華宸未來資管計劃委托國元信托設立單一資金信托計劃,再由國元信托作為單一委托人委托湖南信托設立單一資金信托計劃。
南方某信托人士表示,如果華宸未來的公告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實的話,湖南信托是此次事件的主導方。從項目管理到資金監管,湖南信托都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但華宸未來同樣存在未盡職調查和增加通道隱瞞投資者的問題。
各方互打口水戰 風控形同虛設
對于違約事件,湖南信托公告稱,在整體交易過程中,國元信托是淮南志高單一信托項目的唯一委托人和受益人,與湖南信托之間建立了信托法律關系。湖南信托沒有參與華宸未來資管計劃的設計與發行過程,沒有授權華宸未來在資管計劃的設計與發行過程中使用“湖南信托”名稱,也并不知曉華宸未來資管計劃的設計與發行情況。
對此,華宸未來資產18日公告,從尋求投資者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本公司現正與相關信托公司積極交涉,就資金用款環節的劃款過錯責任,協商尋求積極救濟方法;如果協商無果,本公司將于兩周內提起訴訟,屆時相關金融機構是否盡職盡責及是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由司法機構裁決。
國元信托更是針鋒相對地稱,國元信托與湖南信托簽訂的信托合同中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約定,湖南信托單方理解其承擔通道責任并無合同依據。國元信托是在華宸未來與湖南信托對淮南志高貸款項目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信托資金投資湖南信托發起設立的單一資金信托項目,僅承擔通道職責,并按0.2%的標準收費。
對此,普益財富研究員范杰表示,兩家信托公司都聲稱自己從事的是“通道業務”,但都在刻意回避一個問題:即便在事務管理類信托中,受托人也應該遵守謹慎原則。更何況,湖南信托在標榜自己是“通道”的同時,收取的信托報酬高達1.60%。
對于三方互打口水戰,相互推責,投資者并不買賬。在8月15日華宸未來與投資者舉行的投資者電話會議上,有投資者提出,為什么不可以把抵押物變現,支付投資者的3億元資金。對此,華宸未來公告顯示,無法將抵押物變現。
“實際情況是抵押物按照龍巖地價計算,最多僅值2.5億元,湖南信托的盡職調查存在嚴重失職。”投資者王先生告訴記者。
兩地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目前湖南銀監局已開始介入調查,并約談了湖南信托,華宸未來資產的主管部門上海證監局也接到投資者的舉報材料,并已受理該事件。”21日,沈陽投資者張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他希望,自己的正當要求能夠得到主管部門的明示,進而責成湖南信托牽頭相關各方迅速解決問題。
3億元的產品如何兌付,是監管部門和項目管理方當前最迫切解決的問題。據湖南銀監局非銀處一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表示,“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并且約談了湖南信托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
作為涉事最“前沿”產品發起人華宸未來資產表現得更焦急。其公告稱,公司正協商尋求積極救濟方法。在投資者看來,華宸未來資產的注冊資金僅2000萬元,沒有能力兌付,作為項目的最終管理方和資金監管方,湖南信托存在嚴重失職,應共同承擔損失。
對此,投資者雨女士表示,“剛給湖南信托去了電話,目前只是開始啟動抵押物的處置,起訴志高集團,至于剛性兌付,現在沒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