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家首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28個試點城市之一,截至目前,甘肅省省會蘭州市已經累計發放貸款5億元,支持當地4個項目總建筑面積96.6萬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設。
2010年8月,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公布將全國包括蘭州在內的28個城市,作為可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設的試點城市。2011年蘭州市支持建設的保障房項目共有4個,其中3個為棚戶區改造項目,另外一個項目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
此前蘭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按照住建部的相關標準和規范對建設項目進行了篩選,其中依據開發商自有資金率20%以上的要求,并考慮公積金貸款資金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最后確定的4個項目所支持建設的房屋性質均為經濟適用房,最終確定貸款項目支持的保障房套數為4601套。
據了解,這些項目目前大部分已經實現了主體封頂,一些已經處于裝飾粉刷階段。當地公積金貸款項目監管人員定期進入施工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并按照各個項目房屋銷售進度按比例收回貸款本金。
結合2011年第一批試點項目的運行情況,蘭州市2012從全市81個保障房建設項目中篩選出4個項目作為新增試點項目,擬貸款額度共計4.5億元,正在等待審查批復。
按照甘肅省住建部門的計劃,2012年,甘肅省將在蘭州作為試點城市的基礎上,另將天水、金昌、白銀3個城市納入了試點范圍,目前這些城市的多個項目也正在等待批復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