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款還清了,可向擔保公司繳納的押金,卻無法順利拿回來。上周,“汽車路路通”接連碰到兩位相似情況的車主一位損失了7000元,一位損失了3000元。他們?yōu)槭裁磿蕴潱克麄兊慕逃栐谀睦锬兀?/P>
案例一:未按期還款,7000元押金被扣下
首先打來電話的是嘉興人張先生。2010年,他在當?shù)仄嚦琴徺I了一輛斯巴魯越野車。車價27萬多,其中15萬元為貸款。提車后,張先生付給擔保公司7000元,作為車貸的押金。“手續(xù)費、強制購買的各種保險,我都沒落下。沒想到的是,貸款還清了,押金卻拿不回來。”
問題出在車貸的還款時限上。買車時,張先生與汽車擔保公司簽訂了合同。上面明文寫著,張先生必須每月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否則押金不予退還。可是,面對厚厚的合同,這一條加了粗體的條款,張先生并沒有注意到。今年6月,張先生還清了貸款,向車貸擔保公司索要押金時,遭到了拒絕。“他們說我沒有按時還款,所以押金不退。”張先生覺得很委屈,“之前我并不知道。”
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為張先生做車貸擔保嘉興通順汽車公司。該公司一位姓俞的經理告訴記者,張先生“違約實在太多了”20多個還款月中,竟有14個月未按期還款。最長的一次,拖了大半個月才還款,光銀行的滯納金就有500多元。“合同白紙黑字,我們扣下押金并沒有問題。”
案例二:記者幫忙,多要回1000元押金
另一位打電話來的是麗水人虞先生。2010年,他在金華購買了一輛寶馬5系轎車。與張先生一樣,他也是按揭買車,并向擔保公司浙江天天上路汽車公司支付了8000元押金。前兩天車貸期滿,虞先生索要押金時,被扣了4000元。相對張先生,虞先生覺得更冤枉他只有2次未按期還款,超期時間也只有幾天。
記者聯(lián)系上了浙江天天上路汽車公司。溝通之后,對方答應多還1000元,即還給虞先生5000元。“合同里,確有未按期還款扣押金的條款,只是虞先生沒有注意到。”該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
他們的教訓:按揭買車,合同要看清
如今,按揭已成為不少購車者的選擇。可是,盡管可以暫時“少掏錢”,但因按揭買車產生的糾紛卻不少。按揭時,車主須向擔保公司支付一筆押金,而這筆押金常常成為爭議的焦點擔保公司常常以“車貸未按期還款”、“車主未按要求購買保險”等理由,扣留一部分押金,或者將押金全部沒收。
“貸款買車時,車主都會被要求簽幾份合同,其中就有擔保合同(或者擔保協(xié)議)。厚厚的文本,里面可能埋著不少“地雷”,急著買車的車主,未必仔細看。到最后,押金被扣才知道后悔。”業(yè)內人士表示,不少擔保公司會以各種理由克扣車主的押金。
有些相對合理(例如按期還款,又例如強制購買盜搶險等),有些則為霸王條款(例如收取高額手續(xù)費、強制指定保險公司等)。“因此,貸款買車時應看清合同,尤其是一些加粗的字體。如果遇到霸王條款,則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