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衛生廳獲悉,日前安徽省綜治辦、公安廳、衛生廳等多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建立健全全省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機制》的通知,出臺醫療糾紛“首訴負責”“人民調解”“保險理賠”等新規定,以此促進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通知要求今年6月底前安徽省16個市要全部建立醫患糾紛預防處置機制,下半年105個縣區都將建立該機制。各級綜治部門將建立這一機制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綜治考評重要內容,督導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醫院要設立或指定專門部門處理患方投訴,二級以上醫院要設立醫患關系投訴管理部門,并實行“首訴負責制”,及時受理和處理患方投訴,定期收集患方意見,努力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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