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方圓幾里內最高的建筑,開著一家上市公司的超市分店、一家賓館和兩家餐館。但在一片生意興隆的背后,業主和當地相關部門“心照不宣”的是,它其實是工業用地違法商用的違章建筑。
讓大家更感意外的是,2011年8月份包括《經濟參考報》在內的多家媒體曝光了這幢違章建筑,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當地政府領導也專門為此進行批示,但至今它仍安然矗立。它就是位于寧波市鄞州區的“通達實業”大樓。
“安然無恙”的高樓
近日,記者來到寧波市鄞州區集士港鎮中心的香雪路路口,6層高的“通達實業”大樓與周圍低矮的工業廠房形成鮮明對比。這是繼2011年8月3日《經濟參考報》曝光該違章建筑后,本報記者再次來到寧波進行回訪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通達實業”大樓占地面積2937.5平方米,樓高6層,于2009年11月動工興建,2011年1月竣工。在被媒體作為違章建筑曝光9個月后,這幢樓看上去沒有任何改變。
位于通達實業大樓正中的“三江購物”超市,在2011年被曝光時就已營業,門口停滿了前來購物者的自行車和摩托車。超市兩側分別為一家賓館和兩家餐館,賓館門口不時有車來車往,兩家餐館的上座率也十分不錯。
與通達實業一墻之隔,是寧波奔野方向機有限公司的廠房。一位自稱姓吳的該企業員工向記者表示,這一片一直都是廠房。但當記者詢問為何廠房前卻有一幢商業樓時,吳姓員工卻擺手不答。
“鐵板釘釘”的違建
這幢被曝光9個月后,仍安然無恙的違建,其實早在政府眼皮底下,進行了長達兩年的違規施工和成功招商。
根據寧波市2010年8月中旬出臺的《關于調整工業用地結構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意見》,改變土地用途必須依法審批,由企業向鄉鎮(街道)提出申請后報國土資源部門,經縣(市)發改、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工業、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審查同意,在主要新聞媒體公示無異議后,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通達實業’這塊地過去是工業用地,要轉成商業和住宅用地,應該來規劃部門申報審批,但是,這家企業沒有來。”此前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寧波市規劃局鄞州分局鄞西規劃管理所所長周旭鋒明確向記者表示。集士港鎮國土所副所長梁翼鵬也表示,過去是工業用地,房子造好后改成商業,應當到國土部門申請換發土地證,“但企業也沒有來申請。”
“通達實業”大樓業主朱忠華此前也承認,沒有履行上述程序,“我承認自己不對,當初有些心急,步子邁得過大了點。”
不過,就是這座連業主都承認的違建,2009年以來,不僅在工業用地上蓋起了商業樓盤,并且順利開業;在被多家媒體曝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之后,也仍然沒受影響。
相關部門仍然“正在積極溝通”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來到寧波市鄞州區有關主管部門,對2011年的相關報道進行回訪。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情況不太清楚。據記者了解,早在2011年初,寧波市規劃局鄞州分局就已明確認定“通達實業”大樓,屬違法建設,并向鄞州區城管執法局移交了這起案件。彼時,該大樓的超市、賓館、飯店都未開張。自案件移交至今一年多的時間,歷經大樓商戶開張、多家媒體曝光、政府領導批示,“通達實業”大樓的生意卻越來越紅火。
截至本文發稿,“通達實業”大樓仍在照常營業,相關政府部門仍然表示“正在積極溝通”。當地知情人士則向記者發問:“究竟有什么樣的阻力,讓一幢違章建筑如此難處理?”
法律專家指出,違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護。由于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但在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認定要求拆除之前,違章建筑建造者仍然享有部分權利,比如有權處分建筑材料、占有建筑物、使用建筑物,有權對違章建筑收益等。
也有觀點認為,違章建筑并非全部都得拆。法律規定了兩種情況,一是嚴重影響城市規劃,比如在河道、灘涂內進行建設的,就必須拆;另一種是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比如通過處以罰款、補辦法律手續等,可以達到處罰目的,又可以減少當事人的損失,這樣的建筑就不必須拆。
“不管拆或不拆,有關部門都應該盡快依法依規給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多位受訪人士不約而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