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結算司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全國共有銀行結算賬戶41.10億戶,其中單位銀行結算賬戶2824.22萬戶,數億的賬戶中有多少長期閑置?
對于這些閑置賬戶,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了解,銀行一般的做法是,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對公賬戶,如果未主動銷戶,就要劃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久懸賬戶若五年未辦理銷戶或啟用手續,就會被轉為銀行的營業外收入,無論金額大小。 而有的銀行會對“久懸戶”按月收取管理費,如果余額扣完了企業還要倒欠銀行的錢。
一年不動就成“久懸戶”
受經濟周期波動、結構調整和經營狀況的影響,企業出現關閉、破產或者變更等其他情況后,未能及時在銀行銷戶的情況很常見。這就造成銀行中大量的閑置賬戶,也就是央行稱的“久懸戶”,有的銀行也叫“長期不動戶”或者“睡眠戶”。 2003年,央行出臺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致電了農業銀行的客服和北京中關村一支行得知,該行一年沒有收支的對公賬戶轉入久懸戶,會提前打電話通知,如果沒有主動來銷戶的到期就視為自愿銷戶。 其他的多家銀行也表示處理方式大同小異,一年未用的轉為久懸戶,不論賬戶余額的大小。其中民生銀行轉入“久懸戶”五年以內的,如果賬戶要繼續使用,可以憑開戶時的手續先銷戶再重新開戶,如果不用了可直接銷戶把錢取出來。 大量的久懸戶,不僅占用了銀行資源,也會給企業造成麻煩。如果一家企業在銀行有久懸戶,那么它在任何一家銀行都不能開設新的賬戶,有的銀行也會對閑置賬戶收取高額的管理費。 建設銀行北京地區的多個支行工作人員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公不動賬戶每個月要收50元的管理費。只要沒銷戶,即使余額扣完了也會繼續扣。”每年扣除600元的長期不動賬戶管理費,意味著余額較少的企業還會倒欠銀行錢。該工作人員稱,“睡眠戶要銷戶只有把欠銀行的管理費還上才能銷戶。”
“久懸戶”有多少?
央行支付結算司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全國共有銀行結算賬戶41.10億戶,同比增長21.8%。其中,單位銀行結算賬戶2824.22萬戶,占銀行結算賬戶的0.7%,同比增長13.6%。個人銀行結算賬戶40.82億戶,占銀行結算賬戶的99.3%。 數億結算賬戶有多少是
“久懸戶”?人民銀行某市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久懸戶”的數量央行有統計,但是只有內網能看到,個人不方便提供。 建行韶關分行工作人員劉超良于2009年在《經濟師》發表的文章曾透露,“久懸賬戶數量驚人。以韶關市為例,2008年末,韶關市單位銀行結算賬戶16萬戶,其中久懸賬戶12.5萬戶,占比77.8%。”由此可以估計,這個數據有多龐大。 雖然大多的“久懸戶”賬戶余額比較小,但是也不乏有大額存款未取的情況。劉超良的文章中就表示,韶關市久懸戶最大的余額為93萬元。至于賬戶里邊的資金怎么處理,人民銀行沒有詳細規定。
5年后變銀行收入存爭議
農業銀行轉入“久懸戶”后停止計息,等需要支付時再計息一并支付。超過五年(含五年)仍未支取的作為營業收入,實際支付本息時列營業外支出。 財政部2002年在
《關于中國銀行單位活期存款長期不動戶賬務處理問題的意見》中也表示同意中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的單位活期存款‘長期不動戶’本息余額轉入‘應付款項’科目核算,同時停止計息。自轉入‘應付款項’科目之日起,超過5年若仍未支取的長期不動戶款項可作為營業外收入入賬,實際支付時再從營業外支出列支。” 儲戶的存款因長期不用計入銀行的“營業外收入”,這是否合理?北京市城輝律師事務所劉偉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把儲戶的存款變為銀行的營業外收入肯定是不合理的,這是非法侵占儲戶的財產。” 對于部分銀行收取高額管理費甚至倒扣的做法,劉偉律師表示:“銀行和客戶之間是一個服務合同,銀行提供服務也不是無償的,它要用儲戶的資金去運營。資金放在賬戶里,本金都減少了,違背了服務合同的基本原則。合同法規定,就算是違約金,也不能超過總額的20%。” 不過,人民銀行某支行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表示,“錢還是儲戶的,久懸戶只是專門管理。即使是計入了銀行的損益,如果存款人提供了相關的材料,銀行還是要把錢還給存款人的,這時候銀行計入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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