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次明文規定,新購經適房不得在市場上出售;如果銷售需由政府回購。市住建委昨天發文表示,經適房和限價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導單身年輕人承租公租房。
市住建委宣布,“十二五”期間本市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力爭使本市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本市將大力發展公租房,廉租房與公租房并軌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公租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嚴格執行經適房單套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標準。針對限價房與商品房的價格差異問題,市住建委提出將改進和完善限價房建設和定價機制。
在分配管理上,本市將建立統一的保障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和住房狀況等審核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動態化管理和實時審核。
本市將嚴肅查處保障房出租、出借、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本市要建立保障房信用記錄檔案,完善申請人承諾和定期申報制度,對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要加大懲戒和媒體曝光力度。
焦點
新購經適房限政府回購
意見指出,將嚴格經適房上市交易管理。建立經適房封閉運行機制,新購買的經適房確需轉讓的,由經適房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具體施行時間和辦法另行規定。
對于經適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適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原經適房由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回購。
【解讀】
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分析認為,這是北京首次明確規定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本市是繼深圳后少數幾個出臺這一規定的城市。
經適房及限價房因可按市場價出售,導致部分非應保障人群進入保障房市場牟利。目前經適房有兩種,2008年4月前的經適房再上市只需比商品房多繳10%的綜合地價款,這使得最近幾年相當一部分超過5年的經適房過戶成商品房。
新政施行時間一旦確定,經適房將分3類:2008年4月8日前的、2008年4月8日后至新政前的、新政施行后的。據媒體報道,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曾就此表示,這三種類型的經適房可能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執行。
業內人士表示,本市明文規定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如出售由政府回購,也使得保障房可封閉運行,避免保障房小區內出現商品房的現象。保障房不得在市場出售,有利于規范北京的保障房市場。
多人戶優先購經適房限價房
【解讀】
國企員工小樊此前一直在準備申購限價房,在得知本市今后保障房中公租房占較大比例后,她轉而準備申請公租房過渡,“現在還年輕,過幾年承擔能力稍微強一些,再買商品房!
昨天發布的意見,更加堅定了小樊“申請公租房”的打算。經適房和限價房向一定年齡以上、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這意味著經適房和限價房將主要配售給年齡較大、非單身的申請家庭,而小樊今年不到30歲,單身,顯然不符合條件。
偉業我愛我家(博客,微博)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表示,政府作出這個規定,是將保障房保障的目標人群更加細化,引導年輕人租住公租房過渡,在年輕人奮斗幾年條件改善后,就退出公租房,轉向商品房市場,公租房三五年就又可以重新回到市場供下一批人承租。如果經適房和限價房也分配到年輕人,很可能幾年后完全超出經適房限價房申請條件,“這就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胡景暉表示,政府將有產權的保障房分配給較大年齡、家庭人口較多的申請家庭,更有助于保障房結構向“以租為主”轉變。
根據意見,經適房和限價房將優先向一定年齡以上的2人戶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導單身年輕人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市住保辦曾表示,出售型房源將面向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含)老人、重度殘疾人員、患大病或做過大手術人員、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成年孤兒等六類通過資格審核備案的住房困難家庭優先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