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舉行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積極培育保險市場,加強市場建設,同時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完善分類監管體制。業內人士認為,這有利于加快今后一段時間保險市場的改革發展,同時也強調了對行業系統性風險的防范,保險業的發展、監管和服務將邁上一個新臺階。 本次金融工作會議提出“金融行業要大力提升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對此,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表示,近年來,我國保險市場有了較快發展,但保險產品還遠不能滿足居民對保險保障的需求,尤其在重大災害面前,保險顯得微不足道。保險市場大有潛力可挖,首先是提高人們的保險風險意識,其次保險公司要在產品、制度、服務方面創新,開發更多適銷對路、符合需求的產品。 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決策、制衡機制,建立規范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 2011年,保監會在推動保險公司改革方面成效顯著:支持中國人保集團引入戰略投資者,推進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支持新華人壽上市,開展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探索設立自保公司和農村保險互助社,支持中小公司改革資產管理體制。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指出,2012年將繼續深化國有保險公司改革,支持中國人保集團上市,推進中國人壽集團股份制改革,抓緊完成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在談到“十二五”期末保險業的主要目標時,其中有一條是“市場運行質量不斷提高”。項俊波將此描述為“大型保險集團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穩步提升,中小型保險公司穩健發展,專業性保險公司初步形成差異化競爭優勢,主體多元化、競爭差異化、運行規范化的保險市場格局基本形成”。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過去5年,中國民間資本進入保險業參與增資擴股和改革的規模和速度遠遠超過銀行業和證券業,現在我國保險市場上民間資本所占比重已經超過了40%,遠高于其他金融行業,但是仍然達不到市場所需的量,現在提出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的確可以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保險業,但也需要考慮在現有的經濟環境下,民間資本有多大能力或者多大意愿進入保險業的問題。 就切實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方面,金融工作會議特別提出“保險業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完善分類監管制度”。庹國柱表示,近年來,尤其是2011年,我國保險業發展遭遇多重挑戰,壽險和車險業務增速放緩,保險投資受資本市場低迷影響收益下降,多家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下降。保險業加強償付能力監管,不僅是保險監管防范行業內系統風險的重要內容,也是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手段。 2011年,由于嚴峻的外部經濟金融形勢和行業自身的問題共同作用,保險業的形勢已經十分困難,業務增速出現較大幅度下滑數據顯示,保險投資年化收益率僅為3.6%,部分壽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較2011年初下降了60個百分點。保監會督促保險公司通過多種渠道提高償付能力水平,全年共批準66家公司增資900億元、15家公司發行次級債600.5億元。 由于2011年保險行業整體償付能力大幅下降,資本緩沖空間和風險吸收能力明顯縮小,行業承受內外部沖擊的能力顯著削弱。2012年保險行業和保險監管面臨比2011年更大的挑戰。受內外部因素影響,行業面臨業務增速下滑、償付能力下降、投資收益下行、經營效益下挫的巨大壓力,這種情況下對風險防范的要求更高。 對此,項俊波強調要防范資本金不足和償付能力不達標的風險。鼓勵公司適時通過多種渠道補充資本,緩解償付能力壓力。以次級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次級定期債券為重點,研究制定有關制度,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優化保險行業資本結構。 郝演蘇則認為,加強償付能力監管的目的是控制系統風險,但關鍵是采用誰制定的償付能力標準,應該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符合中國市場發展現狀的償付能力標準,不能簡單地把海外的償付能力標準直接拿過來用。他建議,可以考慮實行雙重標準,中資公司的海外分公司在當地遵循國際標準,在本土遵循中國自己的標準。同樣,對于保險業分類監管,他認為也要符合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現狀,要考慮不同業務類型、業務狀態,在支持和保護市場發展的同時做到對風險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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