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古生物化石非法出境、違法交易現象屢禁不止,保護工作受到諸多因素的挑戰。為此,我國將加強登記建檔這一古生物化石保護管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各收藏單位和個人都須將目前收藏的國家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在2013年底之前,到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登記建檔,領取統一印制的“收藏證”。 記者從正在南昌召開的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2013年底以后各收藏單位發掘和流轉的國家重點保護化石,由收藏單位到當地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申報登記建檔或作變更登記。個人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在規定的時限內登記,視為合法收藏。各收藏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不登記建檔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不再受理其發掘和進出境的申請。 為加強古生物化石的保護,國土資源部將依據古生物化石的產出、分布情況,認定國家級化石產地或地方級化石產地。對于國家級產地,國土資源部將從保護項目、保護經費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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