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下發《關于解決超齡人員未參加基金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該省4.5萬未參保超齡人員養老問題有望得到妥善解決。通知規定,2011年12月31日前男達到或超過60周歲、女達到或超過55周歲,且具有本省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籍的人員,符合相關條件均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據悉,超齡人員將按2010年前各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次性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超齡人員補繳后,按照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相關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從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這項待遇水平要高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水平。如果養老金水平低于320元的,統一提高到320元。同時,超齡人員通過補繳參加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后,享受今后國家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