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保監會批復同意和寧波保監局批準,我國首家農村互助性質的農村保險機構近日于浙江省慈溪市龍山鎮伏龍村成立,并進入正式運營階段。 互助保險是以隸屬于一定的職業領域或地域的特定者為對象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發生約定的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事件時,保險人(即該互助組織)履行賠付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一種保險形式。這家農村保險互助社的性質為在農村地區建立的,以參保農民為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以互助共濟、共同抵御風險為目的的特殊保險組織。其主要特點就是農民自己出資、自主管理、自我服務的保險機構。而業務范圍為農民的需求而主要推出的短期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受當地政府委托辦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等業務。 據了解,農村保險互助社具有扎根當地、產品簡易、服務便捷、管理透明等特點。浙江省慈溪市龍山鎮伏龍農村保險互助社,以村為基礎建立,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投入、社會捐贈等組成營運資金,農民通過交納保險費成為互助社社員,并選派社員代表參與管理。保險互助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代表大會,最高決策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社員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等組成,理事長、經理等根據章程負責具體的經營管理,經營成果由全體社員共同分享,經營利潤以紅利形式分配給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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